为做好2026年全县初中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定西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定西市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市教函〔2026〕15号)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对口划转升学原则。初中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转”的原则组织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条件。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开招生原则,全程监管招生过程,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三)严控大班额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四)属地管理招生原则。城区初中招生由县教育局和城区学校组织实施,其他初中招生由相关学区、学校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本县小学毕业学生,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外出返乡人员子女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一)城区初中学校
城区7所初中阶段学校七年级计划招生82个教学班,其中:巩昌中学36个教学班,渭州学校12个教学班,南安学校10个教学班,思源实验学校12个教学班,思源实验学校(龙宫路校区)6个教学班,紫来学校4个教学班,西铝学校2个教学班。
(二)其他初中学校
招生班级数由各学区、学校根据服务区内小学毕业生数确定。
四、划转升学办法
(一)城区初中学校
实验小学、城关一小、红星小学毕业生划转升学到巩昌中学就读。
渭州学校、西铝学校、紫来学校小学毕业生升学到本校初中部就读。
南安学校小学毕业生中,由原城关二小划转到南安学校就读,且同一户籍的父母或祖父母在崇文路、西大街以南和西城路以西、西园路以南有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划转升学到巩昌中学就读,其余毕业生升学到本校就读。
思源实验学校主校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到主校区初中部就读。
思源实验学校(龙宫路校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到龙宫路校区初中部就读。
巩昌崇文小学、湾儿坪小学毕业生划转升学到紫来学校就读。
河那坡小学毕业生划转升学到西铝学校、南安学校就读。
十里铺小学毕业生划转升学到西铝学校、渭河初中就读。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外出返乡人员子女,升学到紫来学校就读。
(二)其他初中学校
其他初中学校由相关学区、学校组织实施。
五、招生流程
8月9日至10日,各县直小学(九年制学校)、学区根据招生工作方案填写《陇西县2026年小学划转升学初中学生花名册》。
8月11日至12日,各县直小学(九年制学校)、学区根据县教育局审核的《陇西县2026年小学划转升学初中学生花名册》,为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8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到对口划转升学学校报到注册。报到注册工作结束后,初中招生学校将七年级招生注册情况报县教育局。
六、招生要求
各学区、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对口划转入学政策,坚决杜绝择校行为。推行阳光招生,主动公开信息,畅通咨询申诉渠道,落实阳光分班,邀请多方代表监督并公示结果。严禁新生摸底考试、设立重点班,做好小初衔接。规范学籍管理,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抓实控辍保学,严控学生非正常流动。严格遵守招生“十项严禁”,按计划规范招生,保障划转学生及具备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入学。落实廉洁招生要求,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招生工作人员廉洁教育,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借招生谋取私利。对招生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查处,依法打击扰乱招生秩序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县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932-6620356
招生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来源丨陇西教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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