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老陈捂着胳膊进酒馆坐下,脸色还带着一点疲惫。
老陈是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的普通人。有天傍晚下班,天色暗得早,路上车流拥挤,他一直贴着非机动车道慢慢往前骑,既没抢黄灯,也没有随意变道。
开到一个路口,一辆小轿车着急转弯,只顾盯着对面来车,完全没留意直行的电动车,猛地一把方向拐了出来。
沉闷的撞击声过后,老陈连人带车重重摔在柏油路上。
后脑勺直接磕到地面,一瞬间脑袋嗡嗡作响,胳膊和膝盖蹭破一大片,火辣辣地疼。
路过的好心人帮忙报了警,司机下车之后也不停道歉,反复说是自己开车分心大意。
交警勘查完现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判定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躺在病床上的时候,老陈心里还算踏实。他想着责任划分清楚,医药费、误工费该赔多少就赔多少。
直到保险公司联系老陈协商理赔,一盆冷水直接浇了下来。
“事故确实是司机的问题,这点我们认可。但出事的时候您没有戴头盔,头部伤得这么重,和缺少防护分不开。这部分扩大出来的损失,需要您自己承担一部分。”
老陈听完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不仅身上疼,检查拍片花钱也不少,折腾好几天睡不踏实。责任明明判给对方,到头来自己还要被扣一笔钱。
老陈跟我念叨着,平时刷短视频总能刷到类似说法,有熟人也跟他讲: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一旦出事,不管是谁撞上去,骑车的人都得担责任。
他心里犯嘀咕,难道真的只能认栽?
老陈的这份茫然,很多天天骑电动车出门的人都深有体会。意外来得猝不及防,身体已经受了罪,事后还要在理赔这件事上纠结拉扯。
今天结合真实判例把这件事掰开说清楚。大家心里朴素的直觉,和法院裁判的尺度,中间隔着一道边界。
说到底就是没分清一件事:
车祸是谁造成的和伤势为什么加重,根本是两回事。
01 没戴头盔=车祸有责?
先说一句交警、法院都认可的结论:
单单只是没戴头盔,不会因此被判主责或者次责。
不少人把里面的因果关系搞反了。
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只判断一件事:哪一方的违章行为直接造成了碰撞。
小车转弯不让直行、开车走神超速、逆行、违规变道,这些才是车祸发生的根源。
未佩戴头盔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可以被警告、处以罚款。
但这个行为不会直接导致两车相撞。就算当时戴好头盔,该发生的碰撞依然躲不开。
网上那些“没戴头盔被撞自己担责”的案例,翻看完整判决文书就能看清实情:骑手本身存在闯红灯、横穿马路等过错。头盔只是顺带提起的理由,并不是定责关键。
只有一种极其少见的特殊情况:因为没戴头盔、慌乱之下视线受影响,骑车失控直接引发事故,才会纳入责任考量。
绝大多数正常被撞击的情形,都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02 无责 ≠ 全额赔钱
这是绝大多数人都容易忽略的法律细节,也是理赔协商时最容易被钻空子的地方。
很多人理所当然觉得,对方全责就该一分不少全额赔付。现实往往没有这么简单。
换个通俗的说法理解:别人开车撞上你,事故责任全在对方;可如果自身没有做好防护,让伤情变得更加严重,多出这一部分伤害后果,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上叫作过失相抵。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受害人对损害扩大存在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头盔作用不是阻止车子撞过来,而是撞击瞬间缓冲保护头部。同样力度的撞击,戴好头盔或许只是轻微磕碰,没有头盔防护就有可能变成颅骨骨折、脑出血。
两份真实判决,差异一目了然:
判例1|头部没有受伤,赔偿全额支持
骑手正常直行被汽车撞倒,只有四肢骨折、皮肉擦伤,头部没有受到冲击。
法院最终判决,虽然没有佩戴头盔,但是没有造成伤情加重,全部损失由肇事一方承担。
判例2|出现颅脑损伤,酌情自行承担少量损失
交警认定机动车全责,骑手因为未佩戴头盔造成严重头部外伤。法院参考病历与伤情鉴定结果,酌情判定伤者自行承担5%‑15%左右损失。
这里有三个关键点一定要记牢:
受伤位置不在头部,不存在伤情扩大,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扣款,可以直接拒绝。
就算头部受伤,也不存在固定的扣除比例,网上流传一刀切扣两三成并不准确,最终由法官结合案情裁量。
主张扣减赔偿的一方必须拿出对应的证据,证明头部伤情和未戴头盔存在关联,不是口头说一说就能生效。
可很多当事人根本耗不起。
身上病痛还没恢复,医药费源源不断,只想尽快了结这件烦心事。保险公司协商的时候直接压低赔付金额,不少人懒得争执,稀里糊涂签下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一旦签字生效,事后很难再反悔。一时妥协,损失就彻底定下来了。
03 普通人事故维权四条铁律
都是实打实能用得上的底线,不用争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铁律一:不随便认可事故责任
正常骑行没有任何违章,不要因为没戴头盔就自认次要责任。
如果责任认定明显不合理,务必在认定书送达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只有一次申请机会,超时无法补救。
签收文书签字,不等于认同责任划分结果。
铁律二:结合伤情协商赔偿
‑ 仅四肢外伤、头部无恙 → 坚决不同意扣款
‑ 确诊颅脑损伤 → 可以接受很小比例自担,拒绝高额压价
铁律三:谨慎签署调解协议
口头承诺不作数。没有充分证据支撑的扣款要求,不要轻易签字。一旦签下协议,后续出现后遗症、二次治疗,很难再主张权益。
铁律四:完整留存全部证据
现场照片、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CT报告、沟通记录全部妥善保存。
谁提出要扣减赔偿,举证责任就在谁身上。拿不出证据,就无权扣除赔款。
04 慕白寄语
送给所有骑行通勤的人两句可以转发的话:
戴头盔护住平安,懂规则守住权益。
懂法理,不是鼓励心存侥幸。
厘清这些规则,绝对不是劝大家骑车不用戴头盔。恰恰相反,头盔永远是骑行最重要的一道保障。
法律可以帮忙争取应得的赔偿,却修复不了已经留下的身体损伤。
互动聊聊:
你有没有听过“没戴头盔被撞就要自己担责”这种说法?身边是否有人理赔时被以此为由压低赔偿?
关注九派放大镜,
看透人情与法理的刀光剑影,
做清醒、不吃亏、能自保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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