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陕西版“孙小果”案,二审迎来开庭,这个叫郭二娃的人,犯了抢劫罪,杀人罪,潜逃罪,收买公职人员贿赂罪。
数罪并罚,他竟然只被判了有期徒刑18年。关键是他只服刑6年,就被保外就医了。说白了本人没有病,就是假装生病,获得了自由。
有人违法给他开绿灯!
案件再次开庭审理,一审判了他死刑,认为他罪大恶极。抢劫被抓后,关押期间,潜逃出去杀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理应判死刑。二审维持原判,还是死刑。我们看看他逃脱,以及被判死刑的整个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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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郭二娃第一次犯罪是1994年,他伙同他人,持刀劫持了11名长途客车上的人。搜刮到几千元后分赃潜逃多年,没想到逃脱后的他摇身一变,竟然成为了一个煤老板。
2001年他被举报并被抓获。
在看守所他被拘押期间,他给了民警高某某重金,说放他回家一趟办点事。出去后他就潜逃了,原来他潜逃,是为了杀人。
要杀死举报他的人,有仇必报。
他是有钱的,举报人是谁,很容易打听到。举报人向相关人员举报他后,是留下了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所以,郭二娃很容易就找到了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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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联合同伙复仇,开车将举报人塞到车里,将车开到旷野里,对举报人进行了孽待和侮辱,孽待够后,最终在举报人腿上捅了三刀,导致举报人流血过多休克行死亡。
这一次是杀人,犯了最重的罪,再次被抓后,他因为潜逃,杀人被判了有期徒刑18年,让人感觉意外的是,2011年他竟然被批准保外就医了。
总共坐牢六年,他就出去了。
这可是杀人呀,代价未免太轻了。保外就医后,他就开始纸面服刑了。直到2020年案件重新开始调查,认为他的罪行,按照法律应该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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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件重新启动调查期间,延安中级人民法院发现,郭二娃在服刑期间,竟然以金钱开道,收买多名公职人员,纸面服刑,严重危害法治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目无法纪,对生命没有敬畏之心,对法律没有戒惧之心,对自己的罪行没有悔改之心。
犯罪动机及其卑劣,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程度极其严重,最终一审,二审都判了他死刑,立即执行。
还有那些被他售卖的公职人员,也被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了。纸包不住火,只要作案了,违法了,就会被法律惩罚。
法律可能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郭二娃也是罪有应得,强如孙小果这样的人,都被绳之以法了,就不要说陕西版孙小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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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二娃案件给更多人,特别是公职人员一个提醒。千万不要包庇罪犯,不要收受贿赂,否则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好不容易有了今天的地位和职务,因为一个穷凶恶极的罪犯,自毁前程很不值得。对于违法犯罪的人,就应该给他们严惩。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遵法守纪,不要仗着有钱,就以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事实上法律会惩罚任何一个违法犯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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