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进一步提升高等院校学生综合运用仿真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培育具有开拓精神和协同创新意识的新时代人才,促进跨学科知识体系深度融合与创新实践,由中国仿真学会与吉林财经大学联合主办的“2026全国大学生仿真建模应用挑战赛”现已正式启动,大赛章程同步权威发布。
本次大赛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竞赛持续96小时,参赛队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 并按时提交竞赛论文。章程内容涵盖竞赛背景、组织单位、参赛要求、赛程安排、评审与奖励办法等所有关键信息,请各位意向参赛的师生务必仔细阅读,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赛宗旨
全国大学生仿真建模应用挑战赛(以下简称“竞赛”)是由中国仿真学会与吉林财经大学联合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竞赛旨在提升高等院校学生综合运用仿真建模技术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创新思维与团队协作精神,促进跨学科知识的融合与应用。
第二条 竞赛形式
竞赛采用通讯方式,全国统一命题,参赛队伍自主选择场地完成竞赛任务, 赛前公布全部赛道方向。
竞赛启动后,官方统一开放各赛道数据集下载权限。参赛队伍须在规定周期内完成模型构建、仿真推演、方案设计及成果报告撰写等全部工作,并于截止时间前通过官方指定通道提交完整参赛成果,逾期视为弃权。
竞赛结束后,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赛道参赛作品进行匿名评审,分组别评定奖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主办单位
大赛主办单位为中国仿真学会、吉林财经大学。经主办单位同意,相关高等 院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可作为协办单位或支持单位参与竞赛组织工作,具体 职责由组委会另行明确。
第四条 组织委员会
大赛设全国大学生仿真建模应用挑战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由专家委员会、监督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等机构组成。各委员会的具体组成办法及议事规则由主办单位另行制定并公布。
组委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竞赛参赛规则、组织报名、审定赛题、组织全国优秀答卷的评审与评奖、印制获奖证书、举办全国颁奖仪式等。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不得参与本人指导或来自同一单位的参赛作品的评审。
第三章 参赛细则
第五条 竞赛周期
竞赛每年举办一届。具体竞赛日程由组委会于每届竞赛启动前在官方网站公布。
第六条 参赛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大赛分为专科组、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学生以队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允许跨校组队,每名学生在同一届竞赛中仅限参加一支队伍。每队由 1 至 3 名学生组成,配备 1 名指导教师。同一指导教师可指导多支队伍,但每支队伍须独立完成竞赛任务。各院校参赛队数不限。
第七条 参赛基础能力
竞赛内容涉及以下知识领域,建议参赛队伍具备相应基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微分方程、最优化方法等数学基础;Python、C++、MATLAB 或其他等效仿真编程工具的操作能力。竞赛所需软件由参赛队伍自行解决,组委会不承担软件授权义务。
第八条 参赛方式
参赛队伍须按组委会当届发布的报名通知缴纳参赛费用。具体金额及缴费方式以当届报名通知为准。报名费用于竞赛组织、命题、评审、赛题讲解、证书制作等工作。报名费由组委会指定单位统一收支,并负责开具发票。
报名截止前 14 天起不可取消比赛;因参赛队伍自身原因退赛的,报名费不予退还。因竞赛延期等组委会原因导致竞赛无法正常举行的,报名费予以退还。
参赛队伍按照竞赛题目要求进行准备,最终完成建模求解及论文撰写,并向竞赛组委会提交竞赛论文(电子文档)及仿真演示视频等相关材料。
第九条 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一般来源于仿真建模技术在以下领域的创新应用:工程与制造、交通与物流、医疗与生物、环境与生态、人工智能与自动化、智慧城市与物联网、 社会治理与公共政策等方向经过适当简化和加工的实际问题,但不限于上述领域。
每届竞赛的具体赛道设置、各赛道任务说明、数据集描述及成果要求,由组委会在竞赛启动前通过《赛项说明》正式公布。参赛队伍须在比赛期间选择其中一个赛道作答。
第十条 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由参赛团队独立完成。竞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直接参与赛题的具体求解、模型构建、代码编写及论文撰写等实质性工作。
竞赛论文的格式与规范要求详见《全国大学生仿真建模应用挑战赛论文规范》,不符合规范的竞赛论文不予参评。
组委会将对所有提交论文进行原创性审查。原创性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排除参考文献列表及标准格式内容后的全文复制比检测、AIGC 生成内容疑似度检测, 以及专家人工复核。具体检测标准由组委会在竞赛启动前公布,以当届竞赛通知载明的内容为准。
对于原创性审查结果存在疑问的,组委会应当启动人工复核程序,并给予参赛队伍陈述说明的机会。经组委会认定存在抄袭、剽窃、数据造假或大篇幅由 AI 生成且未作实质性修改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评奖资格,并以适当方式通报所在学校;情节特别严重的,组委会可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其作者(参赛队伍)所有。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在竞赛相关活动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推广、成果展示、教学案例汇编、学术交流等非商业用途)的使用权。如组委会拟将参赛作品用于商业目的,须另行取得作者书面授权。
第十二条 数据保护
组委会对参赛队伍提交的成果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作者书面同意,不得将成果内容向第三方透露或用于竞赛以外的目的。但组委会为竞赛评审需要,可将作品分发给评审专家,评审专家负有同等保密义务。
第四章 奖项设置
第十三条 奖项类别
竞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建模之星”冠亚季军、“建模之星” 创新奖、成功参赛奖、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老师等奖项。
第十四条 评选办法
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有效提交论文总数的 2%、15%、20%。
专家委员会综合评议各赛道一等奖队伍,择优推选参与“建模之星”现场答辩。答辩推荐队伍总数不少于 12 支,单赛道推荐队伍不少于 3 支;推荐名单按各赛道论文评审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得分靠前队伍优先推荐。
参加答辩队伍的前三名获“建模之星”冠军、亚军、季军证书;其余答辩队伍获“建模之星”创新奖证书。
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成为中国仿真学会“学生会员”。竞赛成绩优异的参赛者,可根据个人意愿优先推荐至相关企业实习。其他奖励办法详见大赛报名官网通知。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统一认定为赛事违规:
(1)抄袭、剽窃、数据造假、AI 大篇幅生成无自主修改、第三方代写代做等学术不端行为;
(2)虚报学籍、伪造指导教师资质、隐瞒跨校组队、同一学生多队伍重复报名;
(3)私下联络评审专家、馈赠礼品财物、打探内部评审信息、贿赂赛事工作人员;
(4)在官方交流群、赛事平台发布造谣、辱骂、抹黑言论,恶意扰乱竞赛正常秩序;
(5)提交包含涉密信息、违法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仿真模型与研究报告。
分级处置措施: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评审扣分、取消参评资格、撤销奖项并追回证书、校内书面通报、限制 1—3 年参赛资格、官网公示违规队伍名单。
第五章 经费来源与使用
第十六条 经费管理
竞赛经费来源包括: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投入、社会各界的捐赠与赞助、参赛报名费等。经费由组委会负责筹措,按组委会有关规定统一管理,用于竞赛组织、命题、评审、颁奖及相关活动支出。
第六章 公示与异议仲裁
第十七条 结果公示
竞赛获奖名单须在组委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自然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实名方式通过指定渠道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 异议仲裁
参赛选手如对赛事组织或竞赛成绩有异议,可在获奖名单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组委会指定的其他渠道向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应在收到有效申诉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仲裁结论,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诉人。申诉不符合形式要求的,监督与仲裁委员会应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 申诉人补正,补正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
仲裁结论为竞赛内部的终局决定。监督与仲裁委员会负责相关异议申诉的具体处理,其组成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章程的施行与修改
本章程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全国大学生仿真建模应用挑战赛组织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组委会全体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方可生效,修改内容应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凡报名参与本项竞赛的相关主体均视为已知悉并接受本章程的全部条款。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效力,并应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8:00
比赛时间:2026年10月16日20:00—10月20日20:00
公布成绩:2026年12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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