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醒告诫书
各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26)、市场监管总局7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结合近期我局在承压类特种设备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为有效压实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防范安全事故风险,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告诫:
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当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严禁无证、证件过期从事管理与作业活动,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2
全面开展重点领域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逐台设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参照“自查内容清单”)。加强设备登记检验管理,全面核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登记、定检情况,重点排查锅炉附属压力管道未登记、未检验、超期未检等突出问题。加强安全附件合规性管理,重点核查安全附件选型、校验、标识是否合规,安全阀选择必须匹配设备工况,压力表、液位计必须规范标注最高、最低警戒红线,严禁压力表混用和量程错配。加强重点行业排查,聚焦燃气领域和健康卫生领域等高风险领域,全面排查未登记、未检验、违规投入使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重点覆盖储气站、配气站、撬装供气站内的承压设备,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设备监管无盲区。
3
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对自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严防设备“带病运行”。同时,做好资料归档,保存完整的自查记录、整改台账等相关资料。
特种设备无小事,安全生产大于天!各单位要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紧盯特种设备重点风险环节,压实岗位责任、深化隐患治理,群策群力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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