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审旗大队处置一起特殊道路交通事故:一名行人醉酒后躺卧在路面,被过往车辆碾轧。
2026年7月7日23时51分许,刘某某驾驶号牌为蒙KF***V的小型普通客车,沿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路北2区8栋017号西侧通道由北向南行驶时,碾轧在该通道内头东脚西躺卧的行人刘某,造成刘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民警调查核实:事发当晚,行人刘某饮酒后独自返家,因感觉室内闷热,便在住宅门口休息,随后自行躺卧在通行道路路面。驾驶人刘某某夜间驾车通行,受夜间视线较差影响,未仔细观察路面动态,未能及时发现路面躺卧人员,最终引发碾轧事故,所幸刘某伤情较轻,未造成严重人身、财产损失。
内蒙古交警提醒
夜间道路视线受限、路况辨识难度大,道路通行风险显著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严守通行规则,杜绝危险行为。行人出行务必规范自身通行行为,严禁在机动车道内坐卧、停留、躺卧,切勿因酒后意识松懈、贪图一时便利占用车行路面,道路车流复杂,过往车辆夜间观察视野有限,路面躺卧极易引发碾轧事故,给自己带来致命安全隐患。同时,饮酒后人体判断力、行动力大幅下降,极易做出违规占道、随意横穿马路等危险行为,酒后上路行走本身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驾驶人夜间行车更需提高警惕、减速慢行,摒弃侥幸心理,全程专注路况、仔细观察路面行人及周边动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夜间行车光线不足、盲区较多,面对小区通道、乡镇道路、居民区周边等路况复杂路段,务必提前减速、谨慎预判,及时规避突发路况。
道路安全无小事,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人,都需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各类交通陋习和侥幸心理,规范自身通行行为,敬畏规则、谨慎出行,共同守护夜间道路通行安全,有效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来源:内蒙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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