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国家部署了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跟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明确把“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等十类新型黑恶犯罪列为打击重点。武汉刑辩律师刘新注意到,很多商家和企业对这些新手段还不太了解,不少人觉得“被投诉了赔点钱就算了”,却没意识到背后可能是有组织的犯罪活动。
一、什么是“恶意索赔”
官方对“恶意索赔”的定义是:为了非法获利,凭空编造损害事实,或者揪住商家经营中的小毛病不放,打着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的旗号,通过投诉、举报、起诉、曝光、给差评等方式给商家施压,逼对方掏钱赔偿。
普通消费者买到有问题的商品,要求退货或赔偿,这是正当维权。但“恶意索赔”是另一回事,作案人专挑经营中有小瑕疵的商家,大量下单,然后拿“举报”“曝光”“差评”当武器,向商家索要高额赔偿。他们的目的不是维权,是拿维权当幌子搞钱。这些团伙的手段很有迷惑性,全程靠投诉、举报、差评这些“软手段”施压,专挑商家的软肋下手。不少中小商家怕被投诉、怕被查、怕影响生意,往往选择“花钱消灾”,结果越妥协,对方越来劲。有的作案人两年内投诉举报了300多次,非法获利10万多块;有的团伙专买过期食品,编造吃了之后出问题,再搞舆论施压要钱。这些已经不是普通的消费纠纷了。
二、什么是“舆情敲诈”
“舆情敲诈”就是:盯上某个公司或行业,收集甚至编造负面信息,通过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渠道反复炒作,再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等名义,逼对方掏钱。
常见的套路有:搜企业的黑料,联系对方说不给钱就炒作;雇水军发虚假负面内容,再假装“公关”上门说能帮忙删帖,收钱之后自己删掉;逼企业签没有实际服务的“宣传合作”协议,变相交保护费。全国首例以“护剧”为名搞舆情敲诈的案子很有代表性。一个犯罪团伙手上有粉丝总量超过2000万的微博号,专门挑新剧开播、综艺上线这些时间点,编造和散布负面信息,多个账号联动炒作,制造舆论压力。等影视公司、艺人团队扛不住了主动联系他们,他们就以“舆情优化”“宣传置换”为名要钱。对方不给就加大发帖频率、扩大传播范围,直到对方妥协。最后警方抓了10个人。
三、这两类行为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恶意索赔”和“舆情敲诈”本质上都是用威胁手段逼人掏钱,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的,就构成敲诈勒索罪。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明确,对于利用网络搞敲诈勒索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跟以前用“非法经营罪”办这类案子相比,“敲诈勒索罪”打击面更宽、处罚也更重。
四、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商家或企业如果遇到以打假维权为名、通过恶意投诉举报、差评施压等方式逼你给钱的情况,千万别想着“花钱消灾”。把监控录像、聊天记录、投诉工单这些证据完整保存下来,第一时间报警。如果遇到有人拿发布或炒作负面信息来要挟,索要“删帖费”“公关费”,同样不要私下给钱。把对方发来的威胁信息、转账记录保存好,及时报警。也可以通过官方举报平台反映情况。
正常的消费维权和舆论监督受法律保护,但那种冲着钱去的、拿投诉举报当幌子的“恶意索赔”和“舆情敲诈”,不管包装得多正规,法律都不会放过。正当维权受保护,打着维权旗号搞敲诈的,法律不会客气。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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