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医疗机构诊疗受损,医疗事故鉴定医院无责。原告委托“医法双修”的朱振华律师维权,律师申请司法鉴定,明确医院过错及因果关系。在法院调解中据理力争,最终助力原告获赔偿。患者遇纠纷,可借助专业律师维权。
患者在医疗纠纷领域常处于弱势地位。很多患者拿着医院病历和鉴定结果,因看不懂专业术语、不了解医疗流程,难以判断医院是否有过错。一旦医院称“符合诊疗规范”,患者往往没了主意。
本案原告在某医疗机构接受诊疗时身体受损。原告认为该医疗机构诊疗过程有过错,便在医院建议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然而,鉴定结果是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无需担责。原告不服却不知如何应对。
迷茫中,原告找到湖南德湘律师事务所的朱振华律师,委托他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涉事医疗机构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朱振华律师是湖南德湘律师事务所侵权与医疗纠纷事业部主任,有系统法律专业知识,还有二十年三甲医院外科临床经验,是“医法双修”的专业律师。
他接手案件后,深知医疗纠纷的专业性与复杂性。他明白医疗纠纷核心在于医疗行为是否有问题,这需要专业医学知识判断。案件审理中,为明确责任,他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
经法院委托,专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成了案件关键转折点。该意见书明确指出被告医疗机构诊疗有过错,且过错行为与原告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等同原因。这为原告主张提供了有力专业支撑。
在法院依法主持的调解中,朱振华律师凭借对案情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规定的深刻理解积极参与。他先向法庭清晰阐述己方观点,重点出示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一核心证据,有力证明了被告方医疗过错及与损害结果的关联性。
之后,他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理有据地沟通。他结合医学和法律知识,让对方清楚认识到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同时,配合法官调解工作,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打下坚实基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担责。即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中有过错且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就需赔偿。
实际医疗纠纷中,很多患者不了解此规定,或因缺乏专业知识无法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如本案原告起初受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困扰,以为医院无责就无法维权。但通过专业律师介入、申请司法鉴定,有可能找出医疗机构过错,为患者争取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中,患者常面临看不懂病历、不理解专业术语等难题,医院还可能以“符合诊疗规范”推脱责任。这时,像朱振华律师这样“医法双修”的专业律师就很重要。他们既能从医学角度判断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又能用法律知识为患者维权。若你或家人正经历医疗纠纷,可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让真相不再被病历掩埋,让公正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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