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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水平,9月3日,乾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此次培训旨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的衔接,提高调解员在化解基层矛盾中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培训会由乾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吴艳华担任主讲。她长期深耕审判与立案一线,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深厚的调解业务功底。此次培训得到了乾安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各单位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和调解骨干参加了培训,充分体现了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培训会上,她围绕“调解范围、调解技巧、司法解释规定解读”三个核心板块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讲授。
在调解范围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梳理了人民调解适用的纠纷类型,对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基层常见多发的案件类型进行了逐一讲解。她指出,人民调解员要准确把握调解的适用范围,既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又要善于发现适合调解的矛盾纠纷,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在调解技巧方面,她结合自身多年审判和调解工作实践,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向调解员们分享了实用的调解方法和应对策略。她重点讲解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当事人和解协议三种调解方式的法律效力区别,帮助调解员厘清不同调解路径的法律效果。同时,还围绕调解过程中的沟通技巧、情绪疏导、矛盾焦点把握等实务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引导调解员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调解艺术,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司法解释规定解读方面,对与人民调解工作密切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她详细介绍了人民调解如何与法院诉调对接机制有效衔接,以及如何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成果转化为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的司法确认。此外,她还就调解过程中涉及当事人主体资格认定、身份确认等注意事项进行了专题讲解,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相关意见,对特邀调解员制度、调解分流等工作规范作了说明。
培训现场气氛热烈,人民调解员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并积极进行互动问答。吴艳华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案例有机结合,进一步拓宽了调解员的工作思路,提升了大家的业务水平和矛盾纠纷调处能力。
下一步,乾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集中培训、业务指导、工作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调解培训常态化、精准化、专业化,锻造一支工作规范、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调解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乾安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单位的协调联动,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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