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太激烈,正规带货赚不到钱。”安徽合肥的瞿某这样解释自己和同伙的转变。据安徽法治报2026年6月报道,瞿某团伙原本从事正规网络直播带货,2025年1月起盯上了高仿奢侈品首饰的“暴利赛道”,专门在网络上系统学习直播售假话术和技巧,组建专职团队,在直播间销售外观纹路“乍看与正品别无二致”的仿制首饰。近日,合肥警方突袭收网,团伙被“一锅端”。
同一时期,类似的直播间售假案件在多地集中出现:上海杨浦警方2026年7月侦破的案件中,主播以暗语吆喝、贴纸遮标、低价诱惑的方式售假,10人落网、1200余件假冒商品被查获;广东公安8月通报的深圳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涉案金额更是超过3500万元,3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一、“只字不提品牌名”,为什么还是售假
这类案件的共同点,是行为人对“规避话术”的迷信:不喊品牌名、用“代工厂直供”替代、贴纸遮住商标再展示、宣称商品“可以以假乱真”。在他们的理解里,只要不点出品牌,就不算卖假。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评价的,是销售的商品是否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人是否“明知”,与主播话术无关。而“明知”在司法认定中采用推定规则:进货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渠道异常、经权利人警告仍继续销售、以隐晦方式交易等,均可推定明知——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以瞿某案为例,团伙专门学习售假话术的行为本身,就说明其对商品仿品属性心知肚明;贴纸遮标、暗语吆喝,则是在明知基础上的刻意掩盖。话术越精细,“明知”的认定越牢固。2026年7月,央视将这类“话术规避类”售假列为重点打击对象。
二、数额门槛:直播间的“生意”离入罪有多近
根据2025年4月26日施行的两高司法解释(法释〔2025〕5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入罪门槛为: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或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未销售货值达到上述标准三倍以上等“其他严重情节”。
对照现实:深圳特大案涉案金额超3500万元;泉州法院公布的制售假鞋案非法经营数额2297万余元;上海杨浦案查获假冒商品1200余件。直播间的售假生意一旦做起来,数额与入罪标准之间隔着数量级的距离。量刑上,数额达到标准十倍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量刑的分野:从重与从宽之间
2026年已宣判的案件给出了两端样本。
从重的一端:贵州贵阳特大制售伪劣酱香白酒案于2026年7月1日终审,主犯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17万元——制售假冒商品并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的,还可能叠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数罪评价下刑期大幅抬升。
从宽的一端:泉州制售假冒成品鞋案的被告人,案发后积极退赃、赔偿权利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获得从宽处理。法释〔2025〕5号明确:认罪认罚、取得权利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结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的缓刑条件,涉案数额不大、初犯、认罪认罚、退赔谅解到位的当事人,存在争取缓刑的空间。
而“主要以侵犯知识产权为业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则属司法解释明确的从重情形——把售假当职业的直播间,恰好落入从严范围。
四、链条上的每个人都不是局外人
直播售假案件中,被追责的不止出镜主播:供货商、仓库出租方、账号运营方、帮助支付结算的人员,明知是售假活动仍提供帮助的,均可能以共犯论处。泉州假鞋案中,另行设立公司参与销售并帮助支付货款的人员同样被追究刑责。
五、给直播从业者的提醒
- 带货前核验授权,保留进货凭证,低价“大牌”货源一律视为风险源;
- 不用暗语、不遮标、不做“以假乱真”暗示;
- 收到品牌方投诉或平台通知后立即停止销售;
- 已涉案的,尽早委托律师介入,数额核减、主从犯区分、谅解协商均有专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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