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朔州新闻
车内财物被盗,公安不予处罚
受害者只能认栽?法院:民事赔偿渠道畅通!
车辆未锁,万元现金被盗,两名未成年人因年龄未满法定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面对钱款已被挥霍、行政程序终结的局面,受害人是否只能自认倒霉?近日,朔城区法院法官就此作出法律解读:行政处罚的免除,绝不等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免除。
今年年初,某甲将轿车停放路边,副驾驶位存放现金一万余元。两名未成年人发现车门未锁,拉开车门将现金取走并迅速挥霍。报警后,公安机关查明事实,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对两名未成年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某甲对此深感困惑:“钱没追回来,难道就这样算了?”
法官指出,公众容易将“公安不予处罚”误认为“维权陷入僵局”,这是一种误解。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三种独立的法律责任,互不替代。本案中,未成年人虽因年龄免于行政、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依法必须承担。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名未成年人共同实施盗窃,主观有过错,客观造成财产损害,符合一般侵权构成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本人有财产的,先从其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法官提醒,公安机关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询问笔录等材料,是民事诉讼中的关键证据,可直接证明盗窃事实和金额,受害人可据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两名未成年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行政程序终结,恰是司法救济的起点。法律既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空间,也绝不缺席守护受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来源:朔州朔城区法院)
【招聘】
【浦发银行太原分行信用卡部朔州地区】招聘:✔岗位:零售综合客户经理 。✔要求:本科学历,✔薪资待遇:底薪+业务佣金+阶段性短期奖励+年终奖,综合月薪3015—20000+,入职即缴纳五险一金✔电话:秦经理18834586961(微信同号)
招聘加油站前台。✅薪资:底薪+全勤奖+提成,综合2500-3000,工资按月准时发,包吃、月休2天。✅工作时间:根据季节随时调整,排班轮休。✅有前台工作经验优先录用。✅地址:老城南门往西路南富海能源加油站。电话:18503492755(可直接打电话,随时面试)
详情请点击蓝色字体➡️
朔州:今日视频
朔州:今日视频
每日一图
![]()
这是一个展示你作品的平台。欢迎大家就朔州老照片,朔州美景或其他照片和画作类踊跃投稿。投稿微信:r790169393 (不投稿的请勿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