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掌落下的脆响,打碎了谁的体面。深圳的九月,天还热着。江西电视台记者吴忠敏站在宝安区一扇门前,亮了记者证,说明来意。门开了,一个中年男人出来,自称租户,挥手赶人。记者不肯走。然后,啪——一巴掌。
清脆,利落,像拍一只蚊子。
事后查明,打人者陈某先,五十一岁,是“夏尔巴巴”民宿实际控制人的父亲。警方通报写得克制:被民宿管理人员陈某某掌掴,行政拘留。中国记协的声明用词更重: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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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想问的是:一个五十一岁的人,活了大半辈子,难道不知道打人犯法?当然知道。那他为什么还敢打?
因为他算过账。打记者,成本太低。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写得明明白白:记者持证采访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白纸黑字,比巴掌还响。可现实里,这张纸的分量,抵不过一只挥出去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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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因为打人者赌的是概率。2019到2024年,公开报道的记者被打事件四十七起,真正被追究刑责的,十九起。剩下的呢?道歉、赔偿、和解,像什么都没发生过。行政拘留十天,对某些人来说,不过是旺季少接几单民宿生意。
这买卖,划算。
更深一层,打记者打的是什么?是镜头背后那双公众的眼睛。记者去核实加盟押金纠纷,查的是商标侵权,背后站着的是那些交了钱拿不回、想讨说法没门路的加盟商。巴掌扇在记者脸上,疼在知情权身上。
有人会说:记者是不是也有问题?是不是偏听偏信?可就算记者报道有瑕疵,你可以起诉,可以投诉,可以发布信息进行反驳。唯独不能动手。动手,等于向所有人宣告:我没理,但我有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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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逻辑,我们太熟了。熟得让人脊背发凉。有道是:
记者证一张,法理护其行。
巴掌何其响,打碎是公信。
监督若可阻,真相何处寻?
莫让拳头硬,寒了天下心。
你扇的是记者的脸,堵的是所有人的眼。粉丝宝子们,这事你怎么看?点亮小心心,评论区聊聊。关注明话,咱说人话。
#男子掌掴记者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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