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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精神病院更名冲上热搜!
湖南、广西多地老牌精神专科医院陆续摘下了“精神病医院”的旧牌匾,换上“第六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脑科医院”。
对此,讨论很热烈:有人说是社会进步,有人说是换汤不换药。
同样的情景,也出现在自闭症圈,将近一百年的历史,名字和误解如影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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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带来阴影的,
真的是“精神病”三个字吗?
9月4日,湖南“郴州发布”发文:郴州市精神病医院正式更名为郴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这家1959年建院的公立三甲精神专科医院在说明中直言,希望降低“精神病”标签带来的病耻感和就医顾虑。
往前推,今年1月,湖南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精神病医院)更名为“株洲市三医院(株洲市脑科医院)”;5月,广西防城港市精神病医院更名为防城港市第四人民医院。
改名本身不新鲜。2006年,天津市安定医院就已增名“精神卫生中心”。
不一样的是这一轮的配套动作:三家医院都保留了精神专科业务,同时把服务半径往神经疾病、睡眠医学、成瘾医学和综合医疗延伸——名称变了,医院的自我定义也在变。
为什么非要改?因为提到“精神病”三个字,很多人就会产生不好的联想。来看几组数据:
中国精神卫生调查我国成年人各类精神障碍(不含痴呆)的终生患病率为16.6%。也就是说,约每六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人一生中会经历某种精神障碍。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调查数据表明,精神疾病患者中,接受治疗的人数占比<20%。
此外,还有数据表明,心境障碍(含抑郁症)患者中,因症状而求治的比例只有9.51%,地市级以上医院对抑郁症的识别率不到20%。社区居民对精神障碍有病耻感的比例>30%。
那么改名到底能不能真的改变什么?我们拭目以待。
02
“孤独症”还是“自闭症”
自闭症 or 孤独症?
关于名字在圈内也是反复被讨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1982年,南京脑科医院的陶国泰教授诊断了我国首例孤独症案例。这个名字进入中文世界,不过四十多年。
2010年,卫生部发布《儿童孤独症诊疗康复指南》,文件开头就写:“儿童孤独症也称儿童自闭症。”
但2022年3月4日,中国残联宣文部印发《关于在宣传报道中规范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有关称谓的通知》,十条规范中,第七条只有八个字:称“孤独症”,不用“自闭症”。
这条建议引发了不小的争论。
支持的一方认为:统一名称有利于传播正确理念、提升公众认知、减少歧义,也让家长不再莫衷一是。
质疑的一方理由也很实在:
autism 这个词本身就有“自闭”的词根含义,译成“自闭症”更贴近原义;
“孤独症”未必更能减少歧视——“孤独”两个字,同样指向“这个人不和人连接”;
使用习惯已经形成,“自闭症”在民间和家长群体中通行度更高,不少家长组织和公益项目就以“自闭症”命名。
中国残联也明确说明,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只针对媒体宣传报道。
这场争论本身没有标准答案。但有一个细节值得留意:无论“孤独症”还是“自闭症”,两个词都是从“这个人缺少什么”出发的。一个说他不与外界连接,一个说他不与人连接,指向的都是缺陷。
03
神经多样性的称呼会更好吗?
1998年,澳大利亚社会学家朱迪·辛格(Judy Singer)和美国记者哈维·布鲁姆(Harvey Blume)让“神经多样性”(neurodiversity)这个词进入公共视野。
这个概念最早的提出者,本身就来自自闭症社群。
它的主张并不复杂:
1.人类大脑在心智、认知、行为方式上的差异,是自然多样性的一部分,如同生物多样性;
2.不存在某一种“正确的”大脑运作方式;
3.这些差异之所以成为“障碍”,一部分来自社会没有为它们做出调整。
这套框架带来了语言习惯的改变:从 “person with autism”(一个患有、自闭症的人)转向 “autistic person”(一个自闭症者)。
前者把自闭症当成附加在一个人身上的疾病,后者把自闭症当成身份的组成部分。哈佛医学院的科普文章也提到:研究显示,多数自闭症社群成员更倾向身份优先的表达,但最好的做法不是替人决定,而是直接问。
在中国,这个视角已经开始落地:2024年世界孤独症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发起“你好啊,神经多样性”活动;2026年世界提高孤独症意识日,相关活动以“孤独症与人类”为主题,强调每一个生命都弥足珍贵。
但这里必须说明,神经多样性视角很重要,但它不能被用来否认痛苦。
孤独症谱系的高度异质性意味着:一部分人确实可以独立工作、生活,他们需要的只是被理解和适度调整;另一部分人有严重的能力损害,需要终身照护,他们的家庭面对的是实打实的生存困境。
所以,如果只谈接纳,不谈支持,对那些重度的自闭症人士也不公平。
04
更名只是开始
把“精神病院改名潮”和自闭症的百年命名史放在一起看,有三条规律值得记住。
第一,改名的价值,取决于配套。
如果只换了牌匾,诊疗环境、科普宣传、人文服务、随访管理都没跟上,改名就会沦为形式主义。
第二,别指望名字改完,歧视就自动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不得歧视精神障碍患者,但现实中的隐性歧视难以取证、约束乏力:求职遭遇隐性排斥、租房被邻里猜忌、复学入职遇到无形门槛。
自闭症这边的对应现象是:称谓从“自闭症”到“孤独症”再到“神经多样性”,但14岁以上的支持几乎是断崖式的——很多孩子上完初中就无学可上,从学校回到家庭后,社交沟通能力可能在一两个月内明显下滑,家庭十几年的干预成果短期内付之东流。
名字现代化了,制度和服务没有现代化——这是最需要警惕的错位。
第三,正确的方向,不是“抹掉疾病”。
精神病院改名,去掉的是恐惧联想,不是精神科的存在本身。
同样的道理:说孤独症“只是差异”是一种必要的矫正,但如果说“它不需要专业支持”,就滑到了另一个极端。
真正的目标,是把精神障碍和神经发育障碍放回它们本来的位置:和高血压、糖尿病一样——可以诊断、可以干预、需要长期支持,不神秘、不羞耻、不需要藏着。
名字是开始,不是终点。
如果有一天,“精神病院”这个词彻底从我们的语言里消失了,而它所指的那些人依然被挡在就业、教育、社区的门外——那这次改名就没有完成。
反过来也一样:如果“自闭症”或“孤独症”这三个字被写得越来越体面,而它所指的人依然没有工作、没有去处、没有尊严——那我们只是换了一个更好听的词,来回避同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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