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一度电,家里插座充五毛出头,小区充电桩扫码结算两块五起步。48V20Ah的电池充满大约需要一度电,纯电成本就是五毛,多出来的两块钱去哪了?
账单上写得明明白白——服务费。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并推动电费与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到2026年9月,这项政策落地已超过一年半,多地居民电价执行率确实在提升,但“电价”这一栏被钉死了,总价却没降多少。定价权,握在了“服务费”这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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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坐收过路费,谁进场都得先交钱
服务费为什么能开到比电价本身还高?先把运营商的成本结构摆出来。
运营商想进小区,通常要给物业三笔钱:一次性的进场“合作金”、按台或按月的场地租金、外加流水分成。分成比例业内常见的区间是15%到30%,位置好、居民密度高的小区,物业张口就更大。佛山铁塔的低速电动车充电业务招募公告里写得清楚,固定分成期前6个月分成比例为30%。
这里出现了一个非常荒诞的角色错位:物业既不出钱建桩,也不承担消防主体责任,出事的时候第一个甩锅,却成了整条产业链里最舒服的收租者。运营商没得选,因为不进小区就没生意;车主更没得选,因为国家已经明令禁止入户充电、禁止飞线,脚一动就得走到那台桩前面。
秦皇岛同兴物业的案例可以算一笔细账。该物业从铁塔能源按0.6元/度收取转供电费用,而它自己的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是0.5362元/度,每度电加价6分多。就这么一笔“小差价”,6笔转供电费合计8786元,违法所得934元,最终被市场监管局责令退款并处罚。单个物业一年从充电桩转供电环节多收的钱,在一些小区能达到数十万元。这笔钱是纯利润,不需要投入,不需要运维,只需要把门打开。
运营商也不是暴利行业
把账全部算到物业头上,也不公平。
一台充电桩设备几千到上万元,安装布线还要另外花钱。小区的充电桩利用率普遍偏低,很多时间空着,回本周期拉得很长。有行业调查显示,公共充电桩利用率只有百分之几,而盈亏平衡线要百分之十以上,超过八成的运营商处在亏损状态。行业公认的年化回报率大概在5%到8%,比一年期大额存单强不了太多,比很多城市二类地段的商铺租金收益还要低半档。
更要命的是收费模式。很多小区按小时计费,电动车充电前段电流大、后段电流越来越小。充到后面进入浮充阶段,实际充进去的电已经很少,计时器却还在走。车主以为在充电,其实后半夜早就变成了“花钱占位”。按小时收费看起来单价低,实际总价比按电量收费高出一大截。四川成都一个小区的实测数据很能说明问题:一辆48V/3A的电动车充了2小时12分钟,实际耗电0.407度,按0.5464元/度的电价计算,电费仅0.22元,但实付1元,服务费占了近八成。
车主的账,比想象中更沉
对车主来说,充电贵只是第一层感受。更让人不安的是收费不透明和计量不准确。
现在的充电桩大多只显示一个总价,充一次几块钱,电费多少、服务费多少不拆分。有的按功率分档收服务费,小功率车被按大功率标准收费。有调查发现,部分充电桩后台可以调整参数,降低输出功率、调高充电系数,显示充了一度电,实际可能只有半度多。电动车显示满格,骑出去却跑不远。虚电比高价更伤,高价只是多花钱,虚电会让电池长期充不满,寿命缩短,续航缩水。
更深层的问题是,很多小区的充电桩更换运营商,业主事先并不知情。成都金牛区圃园路8号院的居民反映,物业将原有充电桩拆除后换成一家智能充电桩,从15元/月涨到20元/月,今年再次更换后涨到25元/月,合作协议业主始终看不到。小区车棚是全体业主的公用面积,协议怎么签的、收费标准怎么定的,业主既没有参与,也没有被征询。
有的地方已经动真格了
政策层面不是没有要求。2025年1月1日以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原则上应当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避免转供环节推高成本。已有小区的物业作为转供电主体,电损分摊上浮比例上限不得超过10%,严禁直接套用工商业电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协商时应充分考虑集中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
问题在于,从“原则上”到“实际上”,中间隔着一整套利益格局。
山西芮城县的做法提供了一个可参考的样本。该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不少小区充电桩建成后使用率偏低,屡禁不止的“飞线”充电问题依旧是顽疾。深入走访后,居民反映“家里用电便宜,小区充电桩每度电还要多收服务费”。在纪委监委全程督办下,住建部门牵头推动物业企业放弃依托充电桩收取服务费盈利的模式,重新核算运营成本,落实电价“平进平出”。该县各小区统一取消额外服务费,充电价格与居民生活用电持平。经测算,每年可为居民节约费用25万余元。
宁夏灵武市的思路更彻底。城区街道全面推进居民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回购,先期取消服务费,同时聘请第三方对充电桩进行资产评估,测算公众责任险,制定运维管理办法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企业各自为战”转向“政府统一运维”,充电价格降到与家庭用电持平,居民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也随之减少。目前该市已与31家企业达成收购意向,涉及95个住宅小区、741个充电桩。
驻马店市则走的是另一条路。河南省三部门于2026年7月31日联合印发专项政策,从源头建设、电价执行、收费公示、费用压降、收益公开五个维度出台闭环管理举措,鼓励物业通过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不参与收入分成等方式,倒逼运营商下调服务费。同时要求物业按月常态化公示充电用电量、执行电价以及充电业务产生的电费、租金、分成和其他各类收入,鼓励借助业主微信群同步告知全体业主。
真正的堵点在哪里
把三个地方的做法放在一起看,解决问题的路径其实不复杂:要么物业退出分成链条,要么政府出资回购,要么强制收益公开、让业主参与协商。每条路都有可操作性,但每条路都触动了现有的利益格局。
物业分成15%到30%的行业惯例,不是市场自发形成的,是物业利用对小区公共空间的排他性控制权形成的。运营商想进小区,必须过物业这一关;车主想充电,必须走桩这一步。物业卡在中间,既没有竞争压力,也没有替代方案,租金和分成自然水涨船高。
目前多数地方的政策落点还停留在“督促”和“引导”层面,对物业加价转供电虽然有明确的处罚依据,但实际查处的案例屈指可数。秦皇岛同兴物业的案子罚款多少、记入信用记录没有,处罚决定书里没有详细披露。违法成本低、收益高,是物业不愿放弃这块蛋糕的根本原因。
对普通车主来说,最现实的做法是两件事:一是看账单,如果小区充电桩只显示总价、不拆分电费和服务费,向12315反映;二是看协议,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有没有参与充电桩运营商的选聘和收费标准协商,如果没有,业主要求公示合作协议和收益台账是有依据的。小区车棚是全体业主的公共面积,不是物业的提款机。这个道理说起来简单,但把它变成现实,靠的不是每个车主一次次投诉,而是规则本身要改变——让物业没有加价的空间,让收费从源头上变得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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