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诗的国度,5000年文明史也堪称5000年诗歌史,期间产生了无数伟大的、优秀的诗篇。本文介绍的这首诗绝对称得上是一首卓越的作品,甚至放眼整个古代诗坛,都难有与之比肩者!然而它却少有人知,因为此诗写得太过恐怖、残忍,读来让人毛骨悚然,堪称史上第一恐怖诗作,语文课本上根本不敢选!
此诗之所以优秀,还因为它描写得非常逼真,是一首现实主义诗作。那么它究竟写了什么?为了让大家者理解其深刻含义,先看看其创作背景。
这首诗是明末清初诗人屈大均的作品。屈大均(1630—1696),字翁山,自号泠君,广东番禺人。他是明末清初著名诗人、学者,与陈恭尹、梁佩兰并称“岭南三大家”,有“广东徐霞客”之称,其代表作有《广东新语》《翁山诗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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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大均生于明朝末年,清军入关时,他已经15岁,所以对当时中国的情景,对当时的社会乱象记忆犹新。
屈大均少年时,跟着民族英雄陈邦彦学文、习武,立志报国。面对当时清兵对汉人的杀戮,屈大均十分愤恨。所以,当陈邦彦和陈子壮、张家玉等人在广东举起抗清大旗时,屈大均便毅然决然地加入老师的义军,成为一名抗清将领。他作战勇敢,独领一队,曾立下一定战功。
1648年,抗清义军围攻广州,奈何兵力不足,寡不敌众,最终兵败。陈邦彦率军死战到底,受重伤后,欲自杀殉国,但未成功。他被俘后,宁死不屈。敌人对他施以极其残忍的磔刑,分解肢体并曝尸旷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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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邦彦死后,屈大均悲痛万分,他挺身而出,冒着生命危险,为老师收尸。他虽然只捡到了陈邦彦零零散散的一些断臂、头发和牙齿,但还是好好安葬,并写了悼文,发誓要为师父报仇。
后来屈大均奔走各地积极参与反清活动,并曾派人送情报给民族英雄郑成功,与之共同进行抗清斗争。
直到屈大均53时,当时康熙帝已经上位22年,天下已定,屈大均便顺从时代潮流,不再抗清,回到故乡番禺专注于整理广东文献,以及诗歌创作。屈大均很有风骨,虽不再抗清,但坚决拒绝清廷博学鸿词科考试,专攻学术。他在文学上成就极高,传世诗歌6700余首,词300余首,被顾炎武誉为“弱冠诗名动九州”。
话说陈邦彦抗清失败后,其他南明军队一盘散沙,很快被清军一一击破。为避免清廷的迫害,屈大均到番禺县雷峰海云寺削发为僧,并将居所命名为“死庵”,以示誓死不臣服清廷之意。
清兵全面占领广东后,四处屠杀掳掠,百姓在战乱中流离失所,痛苦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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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不单行。顺治八年(1651年),广州又发生了大饥荒,老百姓颗粒无收,再加上清军的掠夺,他们的日子根本都没法,两广之地饿殍遍野,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一时间,“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极为阴惨可怖……
看到这种情景,屈大均十分痛苦,且受到极大的刺激,愤怒地写出了《猛虎行》一诗,将清军比喻为吃人的猛虎,发出强烈控诉;继而他又写出了一首反映当时人吃人惨剧的一首诗。此诗叫《菜人哀》,正是本文要介绍的一首极为恐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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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人,可不是指种菜卖菜的人,而是特指在当时的饥荒、战乱时期,被当作食物在集市上进行买卖的人的称呼。那时候因为饥饿,市场上便出现了卖人肉现象。一些人被五花大绑起来,像青菜一样捆扎好,在街上明码标价售卖。
《菜人哀》就是描写这种情景的。
此诗前面还有一个序:
“岁大饥,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有赘某家者,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使速归。已含泪而去,夫迹之,已断手臂,悬市中矣。”
意思是,那年发生大饥荒,有百姓为了家人活下去,迫不得已,在菜市场上将自己的身体作为肉食卖掉。这种人叫做“菜人”。那时有个男子,是上门女婿,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了,这天他妻子忽然给他三千文钱,说,“你拿着这钱赶紧回自己家吧。”说罢,妻子含泪而去。
上门女婿也是饿极了,没想那么多,就拿着钱回家了。可走到半路,他突然感到奇怪,妻子哪来的这么多钱?于是就返回去,寻找妻子。他找来找去,最后在菜市场找到了。当时他的妻子已经失去双臂,身上被绳子绑着,等着出售。而妻子的两只胳膊已经被砍掉悬挂在肉铺的木杆上了。
屈大均对此事大为感慨,于是就写下了这篇千古绝唱,以下是诗歌正文: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
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
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人饥人腹。
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三日肉尽馀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妇得终老。
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这首诗是以一位妻子的口吻诉说的,写得极为凄惨、悲伤,而且充满恐怖与骇异!下面咱们逐句解读,具体看看诗中写了什么(温馨提示:胆小者就此打住;感情脆弱者,一定要控制情绪,别看哭了)。
“夫妇年饥同饿死,不如妾向菜人市。得钱三千资夫归,一脔可以行一里。”
这四句意思是,在这饥荒的年代,与其我们夫妻共同饿死,还不如我到菜市场把自己当菜人卖了。如此换得三千钱给我夫君当路费,让他回家去吧。我的每一片肉卖的钱就可以帮助他走一里路。他拿着这钱,要么买烧饼填饱肚子自己走回去,要么雇一头毛驴骑着回去。想着我夫君你每走一里地,每离家近一点,妾心里就宽慰一点……
接下来,这位妻子就具体叙述了她当菜人把自己售卖的过程:
“芙蓉肌理烹生香,乳作馄饨人争尝。两肱先断挂屠店,徐割股腴持作汤。”
她说,我身上的肉是分着卖的,成色好的肉煮起来香气四溢,比如用乳房当馅做成的馄饨就被人争相品尝。而成色差一点的,比如两条胳膊,就先斩断悬挂在肉铺子里,然后再慢慢把腹部和腿上的肉割下,用来做汤便宜点卖。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人饥人腹。男肉腥臊不可餐,女肤脂凝少汗粟。”
这四句意思是,为了保证肉的新鲜,他们不会先把我杀了再卖肉,而是要趁人活着,一片片的割下来,对着买主让人验看。相对来说,男人的肉太粗糙、腥臊不好吃;而女子肌肤光滑,而且,她们在恐惧时与男子相比出的汗也少一些,所以肉更加好吃,能卖出较好的价钱。
“三日肉尽馀一魂,求夫何处斜阳昏。”
这两句意思是,大概三天我的肉就被卖光了,就只剩下一丝鬼魂了。但只要有我的魂魄在,我就能在斜阳西下的昏黄,看着我的老公回家,我的魂魄要追寻着他,回到他的故乡。
这是一种怎样的无私的爱?是一种怎样的缠绵爱情?又是一种怎样的无奈?
“天生妇作菜人好,能使夫妇得终老。生葬肠中饱几人,却幸乌鸢啄不早。”
最后四句意思是,作为妻子,我天生就是当菜人的命。关键,女子的肉更好卖,所以我甘愿把自己当菜人卖了,好让我老公得以回家好好活下去,一直到老。
我这样被人吃了,葬在别人的肚子里,能让几个人保命呢?不过幸运的是,乌鸦和老鹰想要吃我的尸体,已经不可能了,至少我的身体不会让那些乌鸦、野兽吃掉!
全诗读来真是催人泪下,令人唏嘘不已……它不仅表达了这位妻子命运的悲惨、无奈和辛酸,而且还表现了一种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宁可牺牲掉自己的生命,也要保全自己的爱人!
但无疑,此作是表现了诗人的一种极大的愤怒,对战争的极大控诉,对吃人世道的激烈批判,更表现了诗人悲天悯人的情怀。另外,诗中还隐含了一种对封建礼教的揭露,即在古代女子地位极其低下的悲惨状况。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批判的中国数千年封建礼教下“吃人”的历史,在这首诗里展现无遗。它甚至比杜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诗句,对社会的批判还要深刻,还要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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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屈大均的《菜人哀》本来是一首优秀诗作,但其内容过于逼真,过于恐怖骇异,导致无法在语文教材,甚至在历史教科书上选用,也是一种遗憾!
如今,在优裕的社会条件下,再读此诗,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让我们对历史有一个更加详细和深刻的认识,从而对当下的和平生活更加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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