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625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开垦林草覆盖山地梯田 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林地草地具有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重功能,保护林草地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建议充分考虑了保护林草地的需求,在此十分感谢您对林草资源的重视和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禁止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禁止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禁止擅自移动或者损坏森林保护标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六条 禁止开垦草原。对水土流失严重、有沙化趋势、需要改善生态环境的已垦草原,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草;已造成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应当限期治理。毁林毁草开垦属于违法行为。
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于2022年9月28日正式启用,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与土地沙化防控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区域全部纳入红线管控范围,划定面积3.4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1.78%。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空间为核心,统筹对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滩涂、岸线、荒地等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实施整体保护、合理利用、系统修复,从严管控、坚决遏制毁林毁草开垦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当前,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我局正在开展《山西省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划定全省耕地空间、耕地补充空间,林草空间、林草补充空间化解耕地、林地、草地空间矛盾冲突。《专项规划》批准后,不得在规划划定的国土绿化空间(林草空间、林草补充空间)实施补充耕地,严禁毁林毁草开垦耕地。
我局始终坚守林草生态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持续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依托林长制、数字化监管构建全链条资源保护监管体系,从严整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行为,全力守护来之不易的林草生态成果。一是深化部门联动,构建一体化执法新格局。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山西省自然资源督察、自然资源执法与林草监督执法协同配合机制(试行)》,强化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和林草执法工作效能。深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重点区域设立3个协同工作站点,探索“检政联动+跨区划”履职模式。积极配合推进生态警务机制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初步形成资源保护共治合力。二是开展专项行动,筑牢林草资源保护防线。聚焦毁林毁草违法开垦重点案件,开展全省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破坏林草资源问题线索。将重大案件纳入林长制督查负面清单,建立案件查处整改的倒逼约束机制,持续保持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林草资源保护;深化跨部门协同共治,持续筑牢黄河流域林草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厅将根据职责深入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常态化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央地协同双月遥感监测,重点监测人为活动导致的生态变化,及时主动发现和坚决制止损害重要生态空间生态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问题整改。水利厅将推动“林长+河湖长+执法队员”联动监管机制落地落实,进一步细化明确河湖长在违规开垦行为排查发现、线索上报、协同处置等环节的职责清单,凝聚齐抓共管监管合力。持续优化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完善河湖立体智能监管体系,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信息化手段,加强黄河流域全域动态监测频次,及时处置违规开垦问题线索。
再次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23日
来源: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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