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情
甲公司(位于西上市东河区)有A、B两个股东,各占50%的股权。乙公司(位于东下市西河区)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公司,是成明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A和B以个人的名义找到乙公司并与乙公司协商,A和B以甲公司享有的某块地的土地使用权向乙公司出资,乙公司设立承接开发的项目公司,达成合作开发协议并约定如下:第一,乙公司为项目运营的商事主体;第二,A和B不干涉乙公司管理事务,由乙公司全权负责房地产开发管理(包括投资、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建设工程等),准备相应资质权证等;第三,A和B分别占有乙公司20%的股份,待房地产开发完可以分得总共40%的房产;第四,A和B分得房产后,即应无偿将其持有的股权转回乙公司名下;第五,如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对乙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变更,并根据股权的调整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①
乙公司为建设工程施工,与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2台铲车,租期5年,每年租赁费25万元,但未办理登记。后乙公司又以自己现有的以及将有的财产(包括2台铲车)与丁公司签订动产浮动抵押合同,借款2亿元,借期5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自然人C、D明确表示为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丁公司接受。②
乙公司为了暂时缓解资金压力,将2台铲车出售给自然人E,E支付了1950万元货款,并取得铲车。但这2台铲车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质量问题,E一直与乙公司交涉未果。③④
之后为了获取更多融资款,乙公司又与戊信托商签订信托计划,向戊信托商借款1亿元,借期5年。丑用自己的房屋(价值1500万元)为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登记,子为乙公司提供保证,但子和丑并不知道对方的存在。⑤
楼盘建成后,乙公司陆续对外销售15%的房屋。⑥乙公司将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自然人F,F在取得房屋后,发现房屋的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均与宣传有很大差距,且房屋与合同约定的事项不一致,欲向乙公司索赔。乙公司一直推脱。⑦
A和B发现乙公司大规模融资,又迅速对外销售大量房屋,对乙公司的行为产生怀疑。⑧于是请求乙公司为其办理40%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乙公司一直忙于其他事务,对A、B的请求置之不理。后A、B见请求无望,以乙公司违约为由将其诉至西河区法院。后A、B经过协商,撤回了起诉,法院予以准许。
乙公司为了贯彻落实《民法典》,与辛社会福利机构签订了每年捐赠1000万元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当地记者的新闻报道。乙公司完成了当年的赠与。⑨
之后,因为乙公司资金出现问题,A、B申请乙公司破产,管理人接管了乙公司。
问 题
1 A、B与乙公司的交易的性质如何界定?在甲公司无法清偿其债务时,甲公司的债权人能否直接请求A、B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2 丁公司如何主张自己的担保权?自然人C、D为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其诉讼地位如何列明?为什么?
3 自然人E取得铲车后发现铲车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
4 丁公司的抵押权能否对抗自然人E?为什么?
5 戊信托商如何行使抵押权?如果丑为了自己的房产不被执行,代乙公司归还了1500万元债务,则其对子享有什么权利?为什么?
6 A和B可否要求撤销乙公司的卖房合同?为什么?
7 自然人F取得房屋后,发现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均与宣传不符,可否向乙公司主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3倍的惩罚性赔偿?为什么?
8 乙公司将房屋大规模出售,是否对A、B构成违约?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A、B应如何救济?为什么?
9 乙公司的债权人能否请求撤销乙公司的赠与?乙公司自己能否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自己的赠与?为什么?
思考时间
问题及参考答案
1.A、B与乙公司的交易的性质如何界定?在甲公司无法清偿其债务时,甲公司的债权人能否直接请求A、B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A、B与乙公司的交易构成让与担保。因为乙公司负担给付40%的房产的债务,而乙公司将40%的股权分别移转至A、B名下,待自己履行债务后,A、B再行返还,目的在于用该股权担保自己债务的履行,所以构成让与担保。
甲公司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A、B承担连带责任。因为A、B作为甲公司的股东,将甲公司拥有的某块地的土地使用权用作自己的出资,构成滥用控股股东身份,与公司人格混同,损害公司利益,所以甲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基于公司人格否认的规定,直接请求A、B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丁公司如何主张自己的担保权?自然人C、D为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其诉讼地位如何列明?为什么?
丁公司应先就乙公司提供的动产浮动抵押行使担保权,对不足的部分,再请求C、D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为乙公司、C、D形成混合担保,各担保人未与债权人约定各自承担担保责任的份额和顺序,债权人应先实现债务人提供的物保。
债权人丁公司起诉连带责任保证人C、D的,应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3.自然人E取得铲车后发现铲车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
E应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首先,因为铲车买卖合同的双方是乙公司和E,所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E有权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其次,尽管乙公司将自己承租的融资租赁物出卖给E构成无权处分,但这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债权效力,所以E有权根据买卖合同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4.丁公司的抵押权能否对抗自然人E?为什么?
可以。①因为铲车归丙公司所有,乙公司将铲车抵押给丁公司并出卖给E
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丙公司的融资租赁所有权未登记,而乙公司占有铲车,所以丁公司、E分别可以善意取得铲车的抵押权与所有权;②因为乙公司出卖铲车的行为不构成正常经营活动,所以E不构成正常买受人;③因为丁公司的抵押权已经登记,所以可以对抗受让人E。
5.戊信托商如何行使抵押权?如果丑为了自己的房产不被执行,代乙公司归还了1500万元债务,则其对子享有什么权利?为什么?
戊信托商行使抵押权的方式是将抵押物变价,并优先受偿。戊信托商可与丑协商实现抵押权;协商不成的,也可通过诉讼实现抵押权。
丑对子不享有权利。丑与子均为第三担保人,双方既未约定可分担,也未约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且未在同一担保合同上签字,故丑代为履行后,不得请求子分担。
6.A和B可否要求撤销乙公司的卖房合同?为什么?
不可以。因为乙公司的卖房行为系等价、有偿的行为,不构成不当处分;且乙公司只对外卖出15%的房产,其剩余房产仍可履行对A、B的债务,也不构成有损债权,所以A、B不得主张撤销乙公司的卖房行为
7.自然人F取得房屋后,发现面积、容积率、配套设施均与宣传不符,可否向乙公司主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3倍的惩罚性赔偿?为什么?
不可以。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8.乙公司将房屋大规模出售,是否对A、B构成违约?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A、B应如何救济?为什么?
乙公司对外销售房产超过60%的,构成违约。因为乙公司对A、B的债务为将40%的房产过户给A、B,所以倘若乙公司出售的房产超过60%,则对A、B构成违约。
在乙公司构成违约的情况下,A、B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可就乙公司40%的股权变价,并优先受偿。因为乙公司构成违约,所以应承担违约责任;又因为乙公司以其股权向A、B设立让与担保,所以A、B有权将该股权变价,并优先受偿。
9.乙公司的债权人能否请求撤销乙公司的赠与?乙公司自己能否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自己的赠与?为什么?
乙公司是在负债期间向辛社会福利机构实施的赠与,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乙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乙公司不得任意撤销该赠与。因为乙公司对辛社会福利机构的捐赠属于事关公益的赠与,所以乙公司作为赠与人,不得主张任意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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