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府烂账一堆:聚赌、偷情、父子乱来、尤氏姐妹惨死。可曹雪芹却把“家事消亡首罪宁”的帽子,扣给了一个几乎全程不在场的人——贾敬。他早搬去城外道观,连生日都不让家人来磕头。一个长期缺席的人,凭什么领最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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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墨砚斋
可卿判词里有句话,我一直觉得有点重:“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
可贾敬几乎没赶上宁国府后来那些最热闹的坏事。
秦可卿的事,他不在场;贾珍聚赌、父子聚麀、尤氏姐妹那摊烂账,他也不在场。他早早搬到城外跟道士炼丹,连自己生日都嘱咐家人“不必来磕头”。
一个长期缺席的人,却领了最大的罪名。
凭什么?
更搞笑的是,把贾敬和宝玉放在一起看,两个人其实有点像。
贾敬是进士,却把爵位让给贾珍,自己跑去炼丹。宝玉明明聪明,却“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
一个中了进士却不肯干,一个有能力读书却死活不肯读“该读的文章”。
他们都拒绝了“正业”。差别似乎只是:宝玉是少年,贾敬是成年家长。
所以,宝玉可以任性,贾敬必须负责?
当然勉强也有道理。
一个成年男人抛下整个家族自己求长生,宁国府烂成那样,他责无旁贷。
问题是,贾珍不是小孩,贾敬让爵的时候,贾珍已经成年。
一个成年儿子后来干的那些事,能不能全部追溯给父亲?如果贾敬必须终身管住贾珍,那么宝玉挨打那回,贾政往死里打,我们是不是也得说管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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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点别扭了。
到了宝玉这里,我们嫌父亲管得太多;到了贾珍这里,我们又嫌父亲怎么不管。
所以“成年男人必须负责”,恐怕还解释不了“首罪宁”的分量。
中国文化也并不天然反对一个人退出正业。
比如陶渊明辞官,后世不但不骂,还把他捧成一段佳话。
那么,差别在哪儿呢?
我想来想去,大概是陶渊明虽然辞官,人家是回家。他退出官场,却没有退出生活,也没有退出人世间。
可贾敬却连家也退了。
我们不妨这么想,同一个人,五十九岁天天钓鱼,叫“不务正业”;六十一岁天天钓鱼,叫“退休”。
行为没变,评价变了。
我们默默计算的,恐怕是这个人还欠多少社会债没还上。
但这么一算,麻烦又回到宝玉身上。
宝玉厌恶仕途经济,不屑功名,这些我们都理解。可他吃的、穿的、住的,哪一样不是贾府供给的?
他住怡红院,有丫鬟,有车马,有热饭。他反抗的那个制度,恰恰在供养他的反抗。
宝玉的叛逆,本就是由他所反抗的制度所供养的。
那么,如果宝玉可以拒绝家族规定的正业,贾敬为什么不行?
贾敬也无非在自己认定的道路上走得非常彻底嘛。
他不贪财,不争权,不聚赌,甚至谈不上享受。他只是不想跟这个家族玩了。
如果宝玉的“不务正业”值得同情,贾敬为什么就该领“首罪”?
这么看,大概还得回到“人”。
宝玉拒绝的是功名、家族期待、“男子汉该做的事”。但他对具体的人有情感。
黛玉病了他着急,晴雯被撵他去看,香菱受欺负他替人操心。
他烦的是“正业”,不是人。
贾敬却一路退了出去。
退出仕途,退出家族,最后连具体关系也退出了。哪怕家人的婚丧嫁娶死走逃亡,与他似乎都没什么关系。
一个拒绝的是角色,一个退出的是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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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写到这里,曹雪芹本人就有点尴尬了。
按照传统男性标准,一个不去考功名、不去做官,把大量时间花在写一部“闲书”上的人,算是“不务正业”吧?
恐怕也要算的。
所以曹雪芹写贾敬时,就有了一点微妙的味道。
他给了宝玉那么多理解,也等于替“不务正业”争取了相当大的空间。甚至整部《红楼梦》本身,就是在回答人生可不可以想怎么过就怎么过。
可这份辩护稍微走远一点,就迎面碰上了贾敬。
一个人可以退出功名,可以退出别人规定的正业,那么究竟可以退出到哪里?
贾敬当然有责任。
长期缺席、对家人不闻不问,都不是“隐士”两个字可以带过去的。
但“贾敬有责任”和“家事消亡首罪宁”,毕竟不是一回事。
前者可以一笔一笔算,后者却几乎把宁国府的败亡都压到了他身上。
所以我总觉得,曹雪芹骂贾敬,多少有一点说不清的夹缠。
他大概知道自己不愿意接受什么,却未必真正证明了那条线为什么必须画在那里。
一个成年人,究竟欠其他人多少责任?
这个问题,《红楼梦》没有完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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