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6年9月18日大方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经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表决,
决定免去:
王 瑜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朱 军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
吴廷杰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代潘菊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石婷婷同志的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归化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阚龙锐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南同志的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
曾 科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娟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家金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曾 建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露云同志为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归化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任劲飞同志申请辞去大方县
人民政府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18日大方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任劲飞同志申请辞去大方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曾科同志代理大方县人民政府县长
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18日大方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曾科同志代理大方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薛卫东同志申请辞去大方县
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18日大方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薛卫东同志申请辞去大方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曾建同志代理大方县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6年9月18日大方县第十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定:曾建同志代理大方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大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黔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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