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1日8点左右,河北保定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案,说在东外环牛奶场附近发现了一具女尸。
现场位于东外环路东侧,这里是一片庄稼地。东、南、北三面都是庄稼地,西面是南北方向的东外环路。从路边走到中心现场还有80米左右,死者仰面躺在庄稼地里,头南脚北,口吐的血已经凝固,有很多颗牙齿都掉了;死者上穿花褂子,衣扣被解开;下身穿制服蓝裤,裤子被脱到膝盖以下,臀部裸露,从表面的尸体姿态和表情上,初步判断这可能是一起凶杀案。
仔细观察了尸体周围,发现了几枚可疑足迹,并有两个蹬踢的足迹、印迹,说明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痕迹。
技术员拍照后,刑警队员们扩大了搜索范围,希望发现更多的痕迹物证。
尸体北面不远处是刚刚被水浇灌过的菜地,足迹由此而中断;
东边是一行足尖向南的足迹,其中有几枚是重叠的;
西边是两行足尖由南向北的足迹,到尸体脚下就消失了,还有一行零乱无序的向公路方向走去的足迹,这些足迹极有可能是凶手作案时留下的,技术员拍照后提取了模型……
现场勘查过程中,在距离尸体30米处的东南小路旁发现了一个钱包,打开一看是空的。钱包显然是被人检查过,在钱包的夹层里技术员发现了一张破纸条,上面写着模糊不清的几个字。这几个字显然已经十分陈旧,说明是钱包里早就有的纸条。
分析认为,这个钱包应该和案件有关,因此提取了它并针对纸条上的字进行研究。
继续仔细搜索,又在距离尸体不远处发现了一个助听器,这个助听器是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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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结束后,立即组织法医对这具尸体进行检验。这具女尸长1.58米,瞳孔放大,面部嘴角有已经风干的血,上衣有被人为扯动的痕迹,下身衣服有被人扒下半截的痕迹,进一步解剖发现,头部颅骨皮下大面积出血,脖子有掐压的痕迹。法医进一步检验后发现,该女子曾经被人侵犯。
经查:发现人是官房,男,58岁。今天早上7点多,他吃了早饭到菜地准备浇地,刚走到东西小道边上,他就看见地里躺着一个人。他没敢往地里走,站在道边仔细看了看,那人已经死了,就回村报告了村主任,村主任问他看清了没有,他说看清了,那人肯定是死了,村主任就报了案。
刑警二队队长汇报了现场调查情况。他说:“我们分成4个组展开现场调查、访问,分别对现场周围以及附近的有关区域进行了走访,没有发现任何情况。”
二队队长说完,技术队张队长说:“刚才我们又测量了中心现场与大道小道儿的位置和距离,中心现场西侧距东外环路有103米,南侧距东西小道儿30米,北侧15米是刚刚被浇灌过的另一块菜地,东侧是大片的农田。经过现场勘查,我们认为这里就是作案现场,尸体周围的几行足迹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但是,也不排除有其他人的足迹,比如最初发现的人和个别好奇的人走近尸体观察的足迹,这个几率虽小,我们还是要考虑排除掉这个因素。”
法医说:“我们从尸检结果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大致在夜间11点到零点之间。”
局长提出了自己的判断。我认为:“现场位置紧挨着大道,如果有经过的人,被害人急呼救命很容易逃离危险地带,由此判断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应该有某种必然的联系。从现场提取的有关联的物品分析,钱包很可能是受害者随身携带的,也就是说极大可能这钱包是受害人的。如果是这样,钱包里的纸条就有可能是她的。纸条里写的是什么?为什么要随身携带这个纸条?对于那个助听器,可以推断,凶手或死者,应该有一方具有听力方面的问题。什么人有这类问题呢?根据生活常识判断,一种人是天生的聋哑人,或是有生理缺陷的人;还有一种人是后天出现的疾患所造成的。不论是哪一种,都给我们侦查破案提供了线索。”
第一步工作是查找女尸身份。大量的寻尸启事一夜之间传遍全市。技术员把现场提取的有关痕迹物证送到了物证鉴定中心,在文检工程师的分析和研究下,确定了钱包里纸条上的字是:2124140,经过专案组认真核查这原来是一个单位的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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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条线索,专案组找到了这个坐落在老城区里的单位。侦查员来到这里,眼前的景象使他们大失所望,这是一个倒闭的工厂。
侦查员经过了解附近的居民得知,这个工厂几年前就已经倒闭了。这里的工人大部分都是聋哑人,这些人现在去了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
侦查员来到了这个工厂的原主管机关。接待民警的是一位老同志,姓鲁,五十多岁。鲁同志说:“这个厂子原来是一个社会福利厂,厂里有一百多职工,因市场竞争激烈,五年前就倒闭了。这些职工有的自谋职业,有的不知去向,厂里有一个管劳资的叫余贯真,家住清真寺北街1108号,要想了解厂里的详细情况,你们不妨去找找她!”
经过调查了解,余贯真的邻居们反映她于去年突然患脑中风去世了。线索就这样断了。
次日早上,召开了第二次案情分析会。同志们都谈了自己对这起案件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一个年龄偏高的妇女怎么会遭强奸呢?她是怎样到的这里?是谁强奸后又杀害了她?这些都是我们侦查的关键。
还有的同志认为,专案组应该确定一个侦查方向和重点区域,这样工作起来会更加得心应手,不至于使侦破工作走弯路。
也有的同志认为,对死者尸体应该再进行仔细检验,确定她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等。
法医再次尸检对该女作出判断:她可能是城市人。
专案组昼夜不停地调查访问,走访了沿东外环的商店门脸、建筑工地、村庄企业2162家,访问群众3841人次,排查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中符合年龄的妇女1.7万余人。
正当专案组民警们开展认真全面排查的时候,技术队通过科技手段又分辨出钱包里纸条上的其余几个字:科学仪器厂、利民路188号。
这一重大发现很快就缩小了侦查范围,专案组锁住了目标。
经过认真地查找,根本就没有利民路188号这个地址,更没有科学仪器厂这个单位。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难道是纸条和本案无关?
专案组民警带着这些疑问查阅了大量的地名资料,发现利民路188号原是一个企业的前身所在地。时隔多年,这里已经成为汽车销售公司,而这个公司也不是利民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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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找到这个科学仪器厂,专案组民警走访了利民路大大小小的新老企业312家,走访老居民住户530余户。据被走访的群众回忆,六年前这里曾经有过科学仪器厂,企业全称是“博敏科学仪器公司”。这个公司是以个人名字命名的,现在这个公司早已经不存在了。
据有关知情人回忆,这家公司里有一个财务主管,曾经在利民路住过,现在已经搬走了。这个人是个女的,年龄大约有五十岁左右。
排查工作仍然在紧张地进行,死者是谁,经过两天的排查依然没有任何线索。
5月3日下午6点,民警刘鹏和玉俊,再次来到利民路原188号附近,通过知情人找到了博敏科学仪器公司的博一敏。
在公司保安部里,民警刘鹏和玉俊见到了她,博一敏,女,48岁,说话稳重大方。
她向民警们介绍了在科学仪器厂工作的那段经历,她说:“几年前和别人注册了一个公司,这个公司就以博敏科学仪器厂的名义注册的。”
“那后来呢?”
“后来这个公司根本就没开起来,经过朋友介绍我们就和一家社会福利厂合并了。就在那儿用厂里的工人开发研制新产品,结果还是没开起来,福利厂和公司很快就都倒闭了。企业倒闭之后,这里的人都散了,后来就再也没有联系了。”
民警又问:“你在公司任什么职务?分管哪方面工作?”
她回答:“财务主管,别的不管。”
民警问:“厂里的工人你还能记起来吗?”
她摇了摇头说:“说不准,你们问的是哪一个?”
刘鹏和玉俊拿出了死者的照片请博一敏看。她接过照片看了很长时间说:“这个人很像原来福利厂的一个叫邹美丽的人,她是个聋哑人,50来岁,家住河套老街188号。”
刘鹏和玉俊听博一敏介绍到这儿,心里十分高兴,又问:“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她的详细情况。”
博一敏回答说:“更多的我说不上来,只是知道她有个丈夫比她小很多,大概比她小十七八岁,别的就不知道了。”
为了尽快核实这些情况,专案组分几路迅速展开调查,在人口资料室里,侦查员刘鹏和玉俊搜索寻找叫邹美丽的女人。
在众多的重名中,他们终于找到了注有聋哑二字的邹美丽,女,52岁,现住北新街。专案组民警来到北新街社区,在社区干部配合下找到了邹美丽家。她家里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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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与社区干部座谈中了解到,邹美丽是个聋哑人,她人很好,虽然搬到这里居住的时间不长,和邻居们相处的关系还可以。她有个小丈夫,比她小很多,夫妇俩经常闹矛盾。有时邹美丽就和邻居们用手比划他们吵架的事。她丈夫叫张春,在电器开关厂上班。
为了搞清张春的去向,民警们一路留在张春家继续坚守,另一路发现和寻找张春的儿子,还有一路是调查发现张春的联系人和社会关系。调查中,民警发现张春有两个儿子。可是这时候他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张春和他的儿子们去了哪里?
民警们又重新调整了工作步骤。一路由二队赵指导员带队,驱车立刻赶到60公里外的县城,到张春的老家调查、了解情况;另一路由张队长带队,带领部分民警继续留下蹲守,密切注视张春家的动向。
赵指导员带领的行动小组,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奔波,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找到了张春的老家。据村干部和张春老家的亲友反映:近一年多来,张春都没回过老家了,他那边的情况老家一点儿也不知道。
这条线索又断了。
到了夜间11点左右,蹲守组发现了张春家的灯亮了。张队长下令立即行动,他们按预定分工各就各位。张队长带几个民警敲门,进屋后见到了张春父子,向他们出示了死者的照片,他们承认这照片里的人就是邹美丽。
民警为了更多地了解邹美丽的情况,把张春请到了刑警队……
张春,男,34岁,也是个聋哑人。他不能和民警正常交流,民警们的手势问话他一句也看不明民警只好请来聋哑学校的老师帮忙。
张春在这位老师面前除了承认邹美丽是他妻子以外,别的什么也不讲。天亮了,对张春一夜的审问毫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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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问张春:“你妻子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经老师翻译后他回答:“邹美丽,今年52岁。”
民警接下来又问了一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他都一一做了回答。从他回答提问的态度,民警判断他不是凶手,于是单刀直入地提问:“你妻子邹美丽现在在哪儿?”
他摇了摇头,回答说不知道。
经过仔细分析之后,民警准备把张春妻子被害的事告诉他。当他知道了妻子被害的消息以后,先是震惊,后悲痛不已,民警们发现一个难以用语言表达心情悲愤的人是多么的难受。他痛苦的内心世界,又有谁会知晓……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张春忽然抬起头来望着审问他的民警用手比划着,老师翻译说:“他妻子现在一个联营了的变压器厂当临时工,这个厂子在东外环那边。前几天,大概是4月28日,或是29日,他发现一个胖哑巴和他们家楼下一对修自行车的哑巴夫妇指点他妻子邹美丽。现在他回想是胖哑巴和修自行车的哑巴想劫他妻子。”
“五一”劳动节的前一天,他单位叫他打扫卫生,他没有去接他妻子,就出了这事。
专案组根据张春讲述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民警们分析张春讲的情况有可能是真实的。经过同志们的激烈讨论,最终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张春、胖哑巴及修自行车的哑巴和邹美丽案件有关。
民警们经过调查发现,张春家楼下确实有一对哑巴夫妇摆了一个修理自行车的摊儿,已经很多年了,仅凭这一点传讯这夫妇俩的理由是不充分的,民警通过深入调查还发现,这夫妇俩有收赃的嫌疑,于是,在晚上秘密传唤了他们。
这对哑巴夫妇,男的名叫师德,今年55岁,家住北新街的相府胡同,自己经营修理自行车摊儿。他妻子叫闫新,今年46岁,是市安吉奶牛场职工。
专案组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师德和闫新夫妇确实曾和一个胖哑巴有过联系,但最近这几天似乎没见胖哑巴来过,专案组民警经过大量地走访这一带的居民群众,终于发现了胖哑巴的一丝线索……
经过近7个小时的较量,师德终于承认了认识邹美丽。他妻子闫新态度更加强硬,一开始也是不承认和邹美丽相识的事实,民警分析,师德和他妻子闫新是事先商量好的,事情一旦败露如何应对的办法,针对这一心理,审问组认为对审问情况应随时沟通,并分别因人施策,审问工作进展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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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调查师德夫妇的活动规律和活动时间的民警发现,在发案前几天,有一个骑着摩托车的胖子经常到师德夫妇的修车摊来,据知情人反映,这个人每次到这儿来待的时间都很长,有时候他们之间还用手相互比划着。
民警们分析知情人反映的这个骑摩托车的胖子会不会是张春了说的那个胖哑巴?他会不会就是杀害邹美丽的凶手?
带着这些疑问民警们又提问了张春。
民警问张春:“胖哑巴是哪儿的人?叫什么名字?穿什么衣服?长什么样?”
张春回答说:“50岁左右,不知道叫什么,不知道是哪儿人,个高,长得胖,穿什么衣服想不起来了。”
“你见过胖哑巴吗?”
“见。”
老师翻译说:“张春说的‘见’就是见过,他有时说话就这个特点。”
胖哑巴是谁?他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
各方面侦查工作都在紧张进行,审问组经过对师德和闫新夫妇的进一步审问,师德终于供认了参与杀害邹美丽的犯罪事实。
根据师德的供述,参与杀害邹美丽的还有他妻子闫新、胖哑巴。
民警继续审问师德,他对民警说:“的确不知道胖哑巴叫什么,是哪儿的人。”
在问他时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从师德的表情,民警看到他可能真不知道胖哑巴大名叫什么,但这是不符合逻辑的。如果他与胖哑巴之间没有密切关系,怎么可能去和他一起杀人呢?既然能和胖哑巴一起去杀人,师德和胖哑巴之间的关系就不一般;关系不一般的人又怎么能不知道他的姓名呢?
闫新在师德供述参与杀害邹美丽之后仍然抵赖,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审问组又研究对策后,重点突审闫新,闫新见再也抵赖不下去了,交代了她曾伙同胖哑巴和其丈夫师德,共同杀害邹美丽的全部作案过程。
据闫新交代,4月27日至30日,胖哑巴、丈夫师德和她连续三天到邹美丽上班的单位门口去等她,等她下班出来跟在她后面。30日等到半夜,邹美丽才下班。胖哑巴骑摩托车带着她丈夫和自己,走到东外环把邹美丽劫住,叫她到地里把她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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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审问闫新。
民警问:“你和胖哑巴,还有你丈夫为什么要杀害邹美丽?”
闫新摇了摇头。
“胖哑巴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多大岁数?”
“不知道胖哑巴叫什么名字,他有50岁,可能是城南人。”
可又不知道胖哑巴人的大名叫什么,要查到真凶谈何容易!
下一步我们要全力以赴用最快的速度查出这个胖哑巴。专案组的全体民警对下一步查出这个胖哑巴充满了信心。城南是侦查的重点范围,当地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根据警方平时掌握的情况,这一带有摩托车的年轻人很多,可是年近50岁还经常骑摩托车的人很少。在河桥乡的孙佃村,有一个高个的哑巴经常骑一辆摩托车,此人身材高大体态较胖,年龄大约50岁。专案组的民警听当地警方介绍了这个人的情况后,觉得很像专案组要找的犯罪嫌疑人,一是体貌特征很接近,二是他具备作案的其他条件。
为了尽快把此人纳入侦查视线,专案组分头行动,对此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对师德和闫新的其他犯罪口供记录之后,专案组依法对他家进行了搜查。
搜查发现有一张字条上写着杨春来几个字,审问组民警问师德夫妇得知这个杨春来正是他们所说的作案人之一胖哑巴。杨春来的名字从户籍资料里很快被调出来,河桥孙佃村果然有一个叫杨春来的,进一步调查核实杨春来果真是个哑巴。
确定杨春来就是犯罪嫌疑人后,立刻组织抓捕,杨春来此时已经不在本村,据村干部介绍他有辆摩托车,经常骑着瞎转悠,有可能他又去城里转悠去了。很快,各主要交通要道,各通往城南的大小路口布满了执行任务的民警。
在距孙佃村很远的另一个村庄,民警发现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体貌特征很像案情通报里的可疑人,他们立刻行动准备拦住进行盘问。这个骑摩托的人已经发现了设卡民警的意图,突然掉头向相反方向开去。通过指挥电台各行动小组听到了这个情况,正在附近执行盘查任务的其他几个行动小组立刻封住其他道路……搜捕行动一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臧大队长带领的抓捕行动组终将这个骑摩托车的可疑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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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审查,确认此人就是杨春来。杨春来被带回刑警队接受审问。他骑的摩托车也被提弃。在审讯室里,杨春来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
我与修理自行车的哑巴师德早就认识。一次,我们在街上相遇,修车哑巴叫我有机会去玩。有一天没事儿,我就骑着摩托车找修车哑巴玩。闲聊中说他们这里还住着一对哑巴,女的比男的大好多。出于好奇,我就经常到那儿去,想看到那对哑巴夫妻。
有一天,我终于等到了这对大媳妇小丈夫的哑巴夫妇。看到这个女的后,我就跟他说认识这个女的,很多年前曾经跟她谈过恋爱,我们家还给过这个女的很多钱。后来女的不同意就没结婚。但我总想找她要回家里给她的钱,可就是找不到她了。回家后我就想着怎么向她要钱。后来想出个主意来,就是跟着她,在她上班的路上劫住她,向她要。
第二天,我又去了修车的哑巴那里,把想法告诉修车哑巴。修车哑巴说叫他媳妇一块儿去。于是,我们仨就骑一辆摩托车到邹美丽上班的路上去等她。一连等了三天都没等着,第四天晚上机会终于来了,邹美丽一个人从单位出来,我们仨骑着摩托车到前边等她。在东外环的菜地那儿劫住了她,把她拽到菜地里,在修车哑巴夫妇的帮助下,我先强奸了她,然后翻她的衣服和书包,她想跑,我们几个人一起动手就把她打死了……
杨春来的交代与师德夫妇的交代是一致的,与现场勘查的情况也相吻合。现场足迹经过鉴定认定,是杨春来和师德夫妇3人所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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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来交代的犯罪动机很简单,就是为了要回多年以前给邹美丽的钱。可事实上他的真正作案动机却远比他交代的要复杂得多。他多次作案实施暴力抢劫,曾因拦路强奸罪被判过有期徒刑9年。因此,他真正的作案动机是抢劫、强奸。在进一步搜集杨春来的犯罪证据过程中,也证实了这一点。
杀人凶手落入了法网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从作案手段不难看出,犯罪的心理和动机隐藏在作案人的心底,只要一有诱因,就会发生……
(备注:文章内容基于真实素材,部分情节含文学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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