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事见得多了,这么理直气壮的,还是头一回。
北京海淀法院新出的一份判决书,把直播间那点遮羞布,撕了个干干净净。
丈夫小李,婚内在直播间认识了主播小孙,处着处着,就处成了不正当关系。从2020年10月到2022年1月,一年多时间,他在平台累计打赏150余万元,前后几百次。光打赏还不够,他还私下加了微信,转了1.5万。
妻子发现后,没有吵闹,直接把主播告上了法庭。
主播在庭上辩解:这是网络消费,不算赠与;再说他“宝宝”“老婆”地叫着我、隐瞒已婚骗我感情,我也是受害者。
法院调出了两人的聊天记录。线上频繁以“宝宝”“老婆”相称,内容暧昧,多次相约酒店见面。判决书写得很直白:打赏的时间和频率,跟两人的暧昧互动、主播提出的“打榜”“冲任务”高度重合——这不是欣赏表演的文化消费,是以维持不正当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违反公序良俗,无效。
主播实际拿到的是平台分成的50%,判返还765057元,加上微信转账1.5万,一共780057元。
主播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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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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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里的“宝宝”,跟家里的“老公”,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计费方式。
直播间的每声“宝宝”,背后都是礼物特效和榜单排面;家里的那声称呼不要钱,只需要他下班回家、好好说话。
他用150万,买了一个明码标价的幻觉:有人需要我,有人崇拜我。
这份需要存不存在过?判决书已经回答了——法院认定那是“以维持不正当关系为目的的赠与”。
说白了,他花150万,雇人演了一场崇拜他的戏。
主播那句“我也是受害者”,法院也没接。
判决书里有个细节:打榜、冲任务的要求,是她提出来的。钱她照收,转头又拿“他骗了我”当不用退钱的理由。
法院的态度很朴素:你的获利,建立在一个正在被伤害的家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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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直播间与打赏礼物特效
2
更有意思的,是另一份判决书。
就在同一天,辽宁朝阳中院也判了一个案子:已婚男子吴某,隐瞒婚姻跟谷某交往,给她买房、买车、装修,前后花了67万余元。感情破裂后,吴某把谷某告上法庭,要求全额返还。
一审还判了返还70%,二审直接改判——一分不退。理由是:他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花钱维系不正当关系,属于“不法给付”,不受法律保护;他是主导过错方,无权追讨。
两份判决书放在一起看,同样是花在不正当关系上的钱,妻子来要,追回了78万;出轨的丈夫自己来要,一分不退。
差别只在谁来起诉。
法律可以替无辜的人止损,但不替背叛的人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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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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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点实在的。
家庭财产要有数。工资卡和流水,大额支出的去向,心里得有一本账。
真出了事,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打赏明细,一样都别删。
这案子里妻子能赢,靠的就是那几页聊天记录。
发现苗头,先固定证据,再谈感情,别一吵架先摔手机。
对方在直播间一待几小时,对屏幕那头笑得比对你多,不是小事。家里的灯,就是这样被调暗了一格。
趁早聊,好过后来在法庭上算账。
78万会回到那个家,但有些东西回不来——那150万换来的每一声“宝宝”,没有一分钱是真的在意。
婚外情这场交易里,感情是演的,账是实的,法律只认实的。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另一半偷偷给主播打了几十万,你会先追回这笔钱,还是先追回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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