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母婴生意的老板,为了把生意做大,请来一位联席CEO负责融资,承诺给CEO共18%股权。
但还不到半年,双方就闹翻了,CEO把老板告上法庭,非要这18%的股权不可。
1. 与CEO签《入伙协议》承诺给股权
与CEO签入伙协议约定:
(1)CEO负责公司的股权融资,融资金额1000万元—3000万元,出让15%—30%的股份;
(2)公司在60天内完成股改(就是筹备上市),CEO作为自然人持股18%;
(3)CEO负责门店运营、移动端业务和融资工作,融资前月薪2.5万元,融资后月薪6万元;
(4)CEO协助公司完成两个目标:第一年营业收入8000万元、运营利润800万元;第一年融资不低于1000万元。
至少完成其中一项,否则在第二年初,把15%的股份还给公司。
2. 合作不到半年就闹上法庭
CEO加入还不到半年,公司完成融资只有800万元,但双方却闹翻了。
CEO起诉要求确认自己有18%的股权,但这18%的股权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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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股权招融资,费用贵得吓人
为了融资给18%的股权是不是太高了?
公司实际融资800万元、出让13.7%的股权,等于投后估值5840万元。
如果给CEO18%的股权,折合价值约1050万元,相当于融资中介费(FA费)是融资额的1.3倍;
就算只给3%,也有约175万元,相当于融资额的22%。
而市场上一般的FA费是融资额的1%—5%,最高也就是40万元。
也就是说,用股权换融资,公司付出的代价是市场价的几十倍。
4. 股权律师卢庆华提醒
(1)融资中介、FA这类服务,应该在融资完成后付费,不应该在融资完成前给出去。
(2)这类服务是短期、一次性的,不应该享受员工低价入股的机会。
如果需要用股权换融资服务,应该按照市场价格,也就是按照投资人的价格拿股权。
假设按照最高5%的费率,应获得的股权比例约为40/5840万元=0.68%。
股权分配应该怎么计算?在卢庆华律师写的《股权进阶》书里有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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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庆华,管理专业出身,20年前考取律师资格,出版两本书《股权进阶》和《公司控制权》。
(1)擅长用管理思维、结合法律手段进行股权设计,管理思维助企业发展,法律手段防范风险。
(2)结合上市规则做股权规划,为企业未来上市提前铺路,申请上市时股权问题需要从公司成立第一天开始核查。
(3)擅长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控制权问题,曾有百亿营收企业找了清华、北大、人大、政法等专家+红圈所律师,打多场官司没解决,后来找过来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的。
(4)工作超过20年,擅长从底层逻辑分析、从企业全局设计方案,不擅长营销,追求实操落地,走阳光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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