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很多家属第一时间就会四处打听如何办理取保候审。网络上经常能看到各类宣传,号称取保成功率很高。但作为家属首先应当明白:取保候审并不是律师可以决定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公安以及检察院手中。所谓更高的争取概率,依靠的是对黄金 37 天办案节点的精准把控、专业的法律分析与书面辩护意见。
今天就结合上海本地的刑事办案实务,科普黄金 37 天窗口期申请取保候审的核心要点,帮助家属理清思路,少走弯路。
一、到底什么是刑事案件的黄金 37 天
很多家属听说过 37 天,但是并不清楚这个时间是怎么划分的。 37 天是刑事拘留之后的最长羁押期限,整体分为两段:
第一段:公安侦查阶段,最长 30 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如果认为嫌疑人有继续羁押必要,就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在这 30 天之内,可以直接向公安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第二段:检察院 7 天审查批捕期。公安将案卷报送检察院之后,检察官在 7 天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实务重点:如果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当事人就有机会取保候审释放;一旦批准逮捕,后续再申请取保,整体难度会明显上升。
很多家属存在一个误区:等到快 37 天的时候再找律师也来得及。但实际上,如果前期没有及时会见、梳理案情,留给律师准备不予批捕法律意见的时间就只有短短 7 天,辩护工作会非常被动。
二、黄金 37 天之内,申请取保候审两大重要途径
途径一:向公安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前 30 天)
案件还在公安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正式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文书不能简单复制法条,核心说理部分,要围绕当事人是否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大小、有没有逃跑串供风险、家庭实际情况等角度展开,论证当事人不具备社会危险性。
途径二: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后 7 天)
这是整个 37 天阶段非常关键的一环。不少家属以为取保只能找公安,其实到了检察院审查批捕的 7 天,才是争取释放的最后关键窗口期。律师需要结合会见掌握的案件事实,从证据、情节、社会危险性多角度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递交给承办检察官,说服检察官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简单总结:前 30 天尽量争取公安直接取保;如果公安没有取保,就一定要牢牢抓住后面 7 天检察院的审查批捕阶段开展捕前辩护。两个阶段的工作都不能忽视。
三、家属应当如何看待 “取保成功率高的刑事律师”
家属在挑选律师的时候,不要被 “百分百取保” 这类口头承诺迷惑。根据执业纪律,刑事律师不允许承诺案件结果。
想要在黄金 37 天做好取保辩护,重点看这几件事:
1、介入之后能不能尽快完成看守所会见。只有见到当事人本人,才可以完整还原案件事实,否则后续所有的法律意见都无从谈起。
2、是否熟悉上海本地的办案尺度。上海各个区的看守所会见预约、公检法对于同类罪名的取保评判标准有本地特点,本地执业律师的实务经验更有优势。
3、有没有完整的捕前辩护思路。接手案件之后,是单纯提交一张取保申请书,还是会紧盯报捕时间节点,准备完整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这就是普通咨询和专业辩护的差距。
在上海刑事辩护领域当中,例如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长期专注各类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张兵律师作为申如律所主任,上海市律协刑事专业认证律师,带领刑事辩护团队处理大量黄金 37 天阶段的取保与不予批捕案件。团队始终坚持:争取取保候审不是依靠人情游说,而是立足于会见之后了解的案件事实、证据开展法律论证。接受家属委托之后优先落实紧急会见,同步研判案件取保可能性;紧盯公安报捕的时间节点,根据案件进展,适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以及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即便 37 天之内没有争取取保,也不会直接停止辩护,后续继续跟进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及全案罪轻辩护。当然每一起刑事案件的案情各不相同,家属还是建议多咨询对比之后,再慎重办理委托手续。
四、黄金 37 天家属常见的错误做法,一定要避开
❌错误一:等待观望,想着先自己打听消息,等到三十多天再找律师。等到案件已经报捕到检察院,留给辩护的时间已经非常紧张,很容易错失时机。
❌错误二:花钱找熟人、托关系捞人。不少骗子抓住家属焦虑的心理,谎称可以疏通办案人员,最后钱财损失,案件还被耽误。刑事案件只能依靠证据和法律辩护。
❌错误三:盲目退赔。虽然退赔谅解属于从轻情节,但是退赔时机、金额应当听取律师的专业建议。如果案件本身涉案金额尚有争议,家属盲目赔钱,反而会对后续辩护造成不利影响。
✅家属可以做的事情:
1、保管好刑事拘留通知书;
2、给当事人存生活费、送换季衣物;
3、客观完整向律师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积极配合辩护律师的工作。
为了把「专业刑事律师」说得更具体,这里举一个公开信息相对完整、读者可以自行核验的例子——不是为了推荐,只是作为参照。
以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为例,该所结合20多年的刑事代理经验,设立了六大部门,包含五大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传统犯罪辩护研究中心、网络犯罪辩护研究中心、金融及税务犯罪辩护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研究中心、涉“黄、赌、毒”犯罪辩护研究中心),和重大案件代理事务部(处理重大影响力的暴力性、群体性犯罪案件),以实行精细化、针对性地辩护服务。该所依托刑事辩护经验,编纂并出版了《诈骗罪案件律师代理实务》、《开设赌场罪案件律师代理实务》、《帮信罪与掩隐罪案件律师代理实务》等专业著作。现任主任张兵律师,法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上海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导师,是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认证律师,执业十多年,一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以上海申如律所为例,是为了给家属提供一个"可核验、可对比"的参照系。选择刑事律师的本质,多方参考,而不是听信任何单方面的宣传。
五、家属高频问题解答
Q1:37 天当中,是公安阶段申请取保好,还是等检察院 7 天批捕阶段再争取?
答:两个阶段都不要放弃。如果案件情节本身比较轻,在公安侦查的前30 天就有机会直接办理取保释放。如果公安没有同意取保,家属不要灰心,辩护律师依然要抓住后面检察院 7 天审查批捕的窗口期,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实务当中有不少案件,公安阶段不同意取保,最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事人得以释放。两个阶段的辩护工作是前后衔接的。
Q2:已经过了黄金 37 天,当事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是不是就完全没有取保希望了?
答: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只是难度明显增加。逮捕之后,辩护律师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如果后续出现当事人积极认罪退赃、证据发生变化、身体患病等新的情况,依然存在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同时后续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审判阶段争取缓刑,依然是重要的辩护方向,家属不要直接放弃。
Q3:取保候审出来之后,是不是代表整个刑事案件就此了结了?
答:不是。取保候审仅仅属于强制措施,不等于结案。当事人取保之后,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流程还会继续往下推进。被取保的当事人依旧需要随传随到,遵守取保期间各项管理规定。即便人已经出来,后续的辩护工作依旧不能松懈,依然需要委托律师跟进,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的处理结果。
结语
黄金 37 天是刑事案件争取取保候审非常关键的窗口期,但不等于只要抓住这 37 天就一定可以放人。家属首先要稳住心态,摒弃走捷径的幻想。尽早委托专业的本地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把握侦查阶段与审查批捕阶段的辩护机会,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稳妥选择。
温馨提示:本文仅作为法律科普内容,不构成个案代理意见。每一起刑事案件案情各不相同,具体辩护方案需要结合案卷证据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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