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喻言
据泰国当地媒体报道,近期泰国警方公布了一起重大入室抢劫案,5名中国籍男子在芭堤雅某高档住宅区实施抢劫犯罪,劫走总价值约3700万泰铢(约737万元人民币)的财物,并在犯案后六小时内逃离泰国。目前,泰国警方正准备寻求国际刑警组织协助追捕。
据春武里府第二警区消息,案发于10月6日凌晨3点30分,春武里府邦拉蒙县农普鲁分区某高档住宅区一位土耳其裔商人家中被3名身穿黑衣、蒙面男子持枪械闯入,威胁、殴打并用手铐铐住了34岁的屋主Kutay Aslan(音:库泰·阿斯兰)及屋内一名缅甸籍清洁工。盗走屋内现金、劳力士手表、手机及价值约2700余万泰铢的数字货币(USDT),总计约3700万泰铢。
当地警方表示,接到报案后,他们立即对疑似逃逸路线沿线的监控录像进行了调取,最终在距离案发地约3公里的芭提雅中天9巷路段发现被遗弃的作案车辆,并收集到14件物证,包括头套、衣物、鞋子等。
![]()
泰国警方收集的物证及涉案车辆
同时,春武里府警方还通过证人证词、车辆GPS、住宿记录等,锁定了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38岁的DONGPING(音:董平)、31岁的LIXINLEI(音:李新磊)、32岁的WANGHONGBO(音:王洪波)、33岁的HONGDAMU(音:穆洪达)、31岁的ZHIYUWANG(音:王志宇)。
据悉,5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中国公民,作案后前往曼谷 Don Mueang International Airport(廊曼国际机场),随后分别乘坐航班离开泰国。
![]()
涉案嫌疑人(部分)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嫌疑人可能预谋了这起犯罪,提前就在案发地附近租用了一栋月租约9.2万泰铢的房子,并从9月份开始租车,观察受害人的行踪。”春武里府第二警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案发当日,嫌疑人从住宅后进入案发地,并从厨房区域闯入室内实施抢劫,整个过程用时约6小时。受害人Kutay Aslan表示此前并未见过上述嫌疑人。
此外,春武里府警方还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背后还有其他人员参与的可能性。
目前,芭提雅省法院已对5名嫌疑人发出逮捕令,警方正准备与国际刑警组织协调,发布红色通缉令,追踪外逃嫌疑人。
延伸阅读
据媒体报道,当地时间10月10日,泰国警方在曼谷多处高端住宅区同步展开行动。警方查扣95家公司名下的94套带土地住宅,相关房产及土地估值约60亿泰铢(约合12亿元人民币)。
据警方通报,这95宗案件涉及96名外籍嫌疑人和156名泰籍相关人员。警方已取得86份针对外籍人员的逮捕令,目前抓获11人,包括10名中国籍人员和1名美国籍人员。
![]()
泰国警方展开行动
94套房,集中在曼谷4个高价地段
涉案房产均坐落于曼谷高价地段。94套带土地住宅被查扣,相关房产及土地估值约60亿泰铢(约合12亿元人民币)。若按总估值粗略计算,平均每套约6380万泰铢(约合1273万元人民币)。
警方还发现,数套住宅曾以每月高达35万泰铢(约合7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出租。随着此前多轮调查推进,一些相关人员疑似已经离境,部分住宅超过3个月无人收取租金。
![]()
泰国警方通报
警方调查认为,有人通过房产中介或公司服务机构取得现成公司,再采用泰籍股东持股51%、外籍股东持股49%的结构,由公司出面持有住宅和土地。表面上,土地登记在一家泰国公司名下;警方要查的是,谁实际支付购房款、谁控制公司、谁享有房屋收益,以及公司是否存在正常经营活动。
案件中的156名泰籍相关人员,是下一步调查的关键。
部分泰籍人员称,曾为申请线上贷款提交身份证、户籍资料复印件,事后才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注册公司。他们自称从未见过相关外籍人员,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公司股东。
![]()
泰国警方抓捕嫌犯
警方将依托通讯记录、公司文件、资金流向与数字痕迹,判断哪些人主动参与,哪些人可能遭到冒名使用。
泰籍股东占51%、外籍股东占49%的结构,本身不能单独证明违法。判断是否属于非法代持,还要看泰籍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是否参与经营、公司由谁控制、收益归谁,以及公司是否只是为持有土地而存在的空壳。
60亿泰铢,为何格外受关注?
在本轮行动之前,泰国警方已经完成7轮相关调查,共核查297家公司、309块土地,估值约30.39亿泰铢(约合6.06亿元人民币);警方取得238份逮捕令,抓获118人,已有20宗案件经法院判决。
本轮锁定资产估值约60亿泰铢(约合12亿元人民币),接近此前7轮累计估值的两倍。两个数字都来自警方公布的估算口径,但仍足以显示此次行动的规模。
目前案件仍处于侦查和司法程序之中,94套住宅的最终处置结果尚未全部确定。
泰国警方强调,本次行动目标并非阻止正常外国投资,而是打击借用泰籍人员名义规避法律的行为。
对于在泰华人而言,切勿轻信市面上将 “公司代持” 包装成无风险购房捷径的宣传。准备购买带土地住宅时,应先核对土地权证登记人、公司实际业务、股东出资来源、控制权和受益权安排;已经采用公司持有结构的,也应另找与原交易无关的律师和会计师独立复核。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