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一起涉老年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林某系业主微信群群主,在群内发表缺乏证据、暗指61岁李某与业委会主任存在不正当关系的言论。法院认定该表述具有恶意贬损性,超出邻里争议合理容忍限度,导致李某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害,判决林某在涉案微信群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书面赔礼道歉。
李某(时年61周岁)与林某系邻居。2018年11月,林某作为微信群主组建了业主群。2018年11月,案外人在该微信群中上传李某的照片,林某随后在群内发表言论,暗指李某与业委会主任柯某存在不正当关系。李某认为林某在业主微信群内恶意诋毁李某、诽谤李某与业委会主任柯某存在不正当关系,侵害了其名誉权,请求判令林某在涉案微信群中赔礼道歉,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认定名誉权侵权应当考量行为人主观过错、言论违法性、名誉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等要件。本案中,林某针对李某发布的贬损类言论,缺乏确凿证据支持;相关表述带有明显的恶意贬损、侮辱性质,超越了正当评论的合理边界和当事主体应当容忍、克制的限度。林某作为群主,在具有一定传播范围的业主群内未经核实发布不实负面言论,客观上导致李某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名誉权侵权。法院判决林某在涉案微信群中公开向李某发表致歉声明并向李某书面致歉。
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本案明确,具有一定传播范围的业主微信群属于公共空间,在群内发布未经核实的贬损性言论,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本案引导公众理性处理邻里矛盾,助力构建和睦友爱的邻里环境与老年友好型网络环境。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