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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公告称,拟在新宁建设400MW集中式风电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2亿元。
按照协议,湖南发展将作为新宁县集中式风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需在项目备案前在新宁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注册地、税收核算地和统计关系均设在新宁县。新宁县属国有企业可在同股同权基础上参股,持股比例不超过30%。
更关键的是,协议设置了明确的时间约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项目需纳入湖南省“十五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库;未纳入则协议自动终止。项目入库并纳入重点项目清单后,若12个月内未能取得核准手续,协议同样自动终止。
这意味着,湖南发展此次动作并非“圈资源”,而是围绕省级项目库制度进行前置卡位。
为什么此时出手?
一是补齐风电短板,优化能源资产结构。湖南发展目前运营管理湖南境内7座水电站和5个分布式光伏电站,暂无实质风电业务布局。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公司可控总装机容量为74.502万千瓦,清洁能源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2.65%。
若40万千瓦风电项目最终落地,装机规模将相当于公司现有可控总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是公司首次实质性布局集中式风电。
二是抢抓湖南“十五五”风光项目库窗口。2026年6月,湖南省发改委启动全省“十五五”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入库,项目库总规模不超过3000万千瓦,实行“先入库、后开发”管理。
未入库项目无法进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也难以办理核准、备案和电网接入手续。湖南发展此次签约,正是围绕这一窗口期展开的前置布局。
三是集团重组完成后,上市平台加速做大新能源主业。2026年3月,湖南发展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高滩、铜湾、清水塘、筱溪四座水电站资产,可控装机容量从约23.45万千瓦提升至74.5万千瓦。
重组完成后,公司成为湖南能源集团能源业务板块唯一上市平台。2026年以来,湖南能源集团已在双牌、桑植等地推进风电项目,并与国网湖南电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风光新能源、新型储能等领域深化合作。此次由湖南发展直接签约新宁风电,体现集团将优质新能源资源向上市平台集聚的思路。
从行业角度看,湖南发展此次动作不算“大举扩张”,更像省属能源上市平台在“十五五”新能源规划窗口期的一次关键补位。对湖南而言,集中式风电仍是增量清洁能源的重要来源;对公司而言,风电业务能否带来稳定收益,还要看后续电价机制、消纳条件和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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