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离婚律师办案纪实|拿重婚去起诉离婚,平时碰到的那些坑
作者: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陈军律师
在合肥跑家事案子久了,经常有人找到我,开口就说对方重婚,想靠着这个点起诉离婚。
各个法庭跑得多,心里有数,本地家事庭这块卡得不算松。很多当事人自己在网上翻了不少内容,攒一堆照片、聊天记录,兴冲冲过来,真到开庭提交,才发现跟法官审案子的路子对不上。精力花出去不少,最后落空的情况,我见得挺多。
很多人踩坑,说穿了,多半是被网上碎片化信息带偏了。自己先在心里定了个标准,觉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住,或者外面生了孩子,那就是重婚。合肥这边不是这么看的。同居归同居,重婚归重婚,中间差着一层,就是外人眼里,他们是不是以夫妻相处。光是开房记录、日常聊天、拍到一起进出的视频,大多只能说明有婚外交往,想靠这些认定重婚,很难。但不少当事人,就把这些当成最核心的证据,攥着当底牌交上去,结果往往达不到自己预想的效果。
取证这块翻车的,真不少。人一旦着急,很容易顾不上规矩。有的直接闯到别人租的房子里面拍东西,有的想办法拿到对方手机,翻聊天记录,还有找人帮忙装定位追踪。这类东西,对方当庭一提异议,合法性就站不住。合肥这边家事庭查证据来源还是比较仔细的,来源有问题,材料直接不采纳,搞不好自己这边还惹上别的麻烦。电子证据这块尤其容易马虎,随手截一张图就存着,原始手机放一边,不录完整的屏。等到开庭,对方一句截图可以修改,这份材料基本就没用了。
还有个常见问题,手里东拼西凑攒了一堆材料,合照、录音、转账记录都有,单拎出来看好像都沾点边,但是串不到一块去。缺了能指向他们对外互称夫妻的内容。法官很少单凭单独一份材料定事实,东西堆再多,搭不成一条线,用处有限。我经常跟来咨询的人提一句,不是材料多就管用。
也有不少人,把民事离婚和刑事自诉混在一起。一门心思先想着去走刑事告重婚,觉得只要刑事那边认下来,离婚案子就稳了。合肥重婚自诉本身就不好立案,耗时间,举证压力也大。有的人所有心思全扑在这上面,离婚这边迟迟不动,财产、赔偿这些事情全都耽搁下来。还有个根深蒂固的想法,只要认定重婚,对方就得净身出户。其实不是这样,重婚算法定过错,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主张照顾,也能提损害赔偿,但不是必然把财产全部归一方,赔多少钱,也是法官看着案子情况酌情定的,没有死数字。
时机没拿捏好,也是经常遇到的。发现苗头,当场就吵架摊牌。对方一警觉,该删的删,住的地方换了,钱转走,本来愿意说情况的人,后面也不愿意开口了。等再来找我,关键线索早就没了。还有人离婚案子判完之后,才想起要提重婚对应的赔偿,时间点错过了,再主张就麻烦。
证人这块也容易想简单。邻居、亲戚私下愿意说几句,但大多不愿意上法庭。就算写个书面的东西,不到庭接受问话,效力本身就弱。更多人只是听别人转述,自己并没有亲眼见过他们对外以夫妻相称,这种传来的说法,法庭采信度本来就不高。
碰到这类情况,我一般会先翻一遍当事人手里现有的材料,先掂量掂量。看看现有线索最多只能证明同居暧昧,还是真的有往重婚方向去举证的空间。要是材料明显不够,我会劝一句,没必要硬咬着重婚这个点去打,庭审容易被动。本地尺度放在这里,重婚认定门槛高,很多事情没法打包票。
取证的时候,能合法来就一定合法来。微信、短视频这些,最好从头到尾连贯录屏,原始手机别随便清理。网上公开的内容,可以做存证。查到一起居住的线索,千万别私自闯进去,稳妥一点,可以报警,民警做的笔录,效力会稳很多。租房信息、医院签字登记这类普通人调不到的材料,有初步线索的前提下,我们律师可以申请调查令去调取。但调查令也不是想要什么就能开到,这个也要提前说清楚。
收集材料的时候,重心还是落在 “对外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 这件事上。比如互相喊配偶的录音,填表的时候登记成夫妻,一起参加亲友宴席,房东或者知情人的陈述,对方写过的自认材料,这些都可以纳入进去。整理证据的时候简单写清楚每份想证明什么,法官看卷也省心。
两条路子不要绑死在一起。离婚诉讼正常推进,在案子里面把重婚作为过错情节,同步提赔偿和财产照顾的请求。只有证据确实比较扎实的时候,才会再考虑要不要另外报案或者自诉。没必要让刑事程序拖着离婚的进度走,民事这边本身可以单独审查过错,不用等刑事结果出来。
证人能用就谨慎用,优先找亲身经历事情的人。书面证言只能当个辅助,能出庭再申请出庭。心里也要有数,当庭对方否认,或者证人说法变掉,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开庭的时候尽量少说情绪上的话,围绕证据讲事实,同时多留意财产动向,防止对方转移。
跑久了合肥各个法院,慢慢攒下一些自己的感受。市区和下面县域法庭,尺度大体接近,很少单凭同居、婚外生子直接认定重婚。有没有对外的夫妻外观,是最核心的一环,缺了这个,别的材料再多,也很难。网上很多说法,跟本地实际审理,差得还是挺多。
证据来源合规,永远是第一道坎。再看上去很硬的材料,取证路子不对,风险就摆在那里。重婚这个主张本身是双刃剑,证据足,对过错认定有利;证据撑不住,硬坚持,反而会影响法官对别的过错情节看待。该调整方向的时候,没必要死磕。
时间节点也很要紧。证据尽量赶在对方警觉之前固定好。损害赔偿一般要跟离婚案子一块提。打算走自诉的,要有心理准备,周期会很长,别让离婚一直悬着。
就算最后重婚事实被采信,财产也只是酌情照顾,不存在理所当然净身出户。精神赔偿这块,合肥这边普遍不会高到很多人预想的样子。
我平时接待,不爱讲太多漂亮话。打官司,情绪帮不上忙。很多当事人委屈是真的,但法庭认的是能拿出来、程序上站得住的事实。重婚这条路,看着好像是很好的突破口,实际上门槛不低。能把误区捋清楚,老老实实固定证据,选合适的诉讼思路,才算踏实一点。
声明:以上只是个人办案中的一点零散感受,不针对任何具体案件,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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