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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北京不少社区,出现了一类引发大众热议的现象:一些拥有千万资产的高龄老人,早早把房产、存款等大额资产转移给定居海外的子女,等到年纪大、行动不便之后,留在国内独自养老,转而向社区、街道寻求全方位照料。这件事在邻里之间、基层工作人员圈子里,争议很大。不少人感慨,资产提前送出去,养老责任却留给了公共资源,这样真的合理吗?
先说说这类老人普遍的安排。很多老人家境优渥,房产价值几百万上千万,子女早年出国留学,之后定居海外,拿到外籍或者永居身份,常年不回国。老人出于疼爱孩子,也有部分是出于资产规划的考量,趁着自己意识清醒,提前把名下房产、存款,通过赠与或者过户的方式,转到海外子女名下。
在他们的设想里,财产是留给自家孩子,无可厚非。他们原本以为,等自己年老需要照料,子女会回来照顾,或者出钱请护工养老。可现实往往事与愿违。子女身在国外,距离遥远,工作、家庭都在海外,很难长期回国陪伴照料。有的子女一年甚至几年才回国一次,只能短暂探望,没办法承担日常照护的责任。
等到老人年纪增长,身体机能衰退,生病、行动困难,居家生活难以为继的时候,问题就暴露出来。手里的大额资产已经过户给子女,自身可支配的流动资金有限。于是老人找到社区,希望社区帮忙解决上门护理、助餐、就医陪护、长期托养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社区作为基层服务单位,本身承担着辖区老人的帮扶工作。但社区的资源、人力是有限的,面向辖区所有居民,尤其是优先保障低保、特困、经济困难老人的基础帮扶。社区可以提供政策咨询、对接养老机构、联系助老服务商,却没有义务免费承担长期全天候养老照料。这也是基层工作人员感到为难的地方。
很多网友看到这类案例,会产生疑问:千万资产转给海外子女,为什么养老照料的需求,要依靠社区公共资源?这里要厘清两个概念。第一,老人处置自己的个人财产,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老人在神志清楚的时候,自愿把房产、存款赠与子女,无论子女在国内还是国外,这份财产处置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个人财产,本人有权决定给谁。
但是,财产赠与,不能免除子女法定的赡养义务。哪怕父母提前把资产全部转给子女,子女依旧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不会因为拿到财产就自动消失,也不会因为定居国外就免除义务。赡养不只是给钱,也包含生活照料、医疗保障。子女身在海外,不方便贴身照顾,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用来聘请护工、支付养老机构费用。
可现实中,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子女远在境外,跨地域、跨国执行赡养成本高、流程复杂。如果子女不愿主动出钱,老人想要通过诉讼索要赡养费,耗时漫长,跨国送达、后续执行都存在不小障碍。很多老人碍于亲情,不愿意起诉远在海外的孩子,最后只能独自面对养老难题,求助社区。
这里还要区分两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种情况,老人资产转给海外子女,但子女定期打回赡养费,老人自己出钱购买市场化养老服务。这种情况下,老人向社区咨询养老政策、寻求服务对接,完全合理。社区负责政策引导、资源链接,老人自费购买养老服务,不会占用救助类公共资源,大众一般没有异议。
第二种争议比较大的情形:资产全部转移出境或者过户给海外子女,自身保留的收入微薄,希望社区提供免费或者低价的兜底照料。兜底保障资源,设立初衷是帮助无收入、无子女、无资产的困难老人。如果拥有大额资产的家庭,提前转移财产,再来申请兜底福利,就容易挤占本就紧张的公共养老资源,这也是大众争议的核心。
还有一个容易踩坑的地方,很多老人在做资产转移的时候,忽略了附带风险。不少老人想当然认为,房子转给孩子,养老自然有人负责。但赠与房产,很多没有附加赡养条件。一旦完成过户,产权就属于子女。子女在海外,有自己的家庭,万一遇到海外债务、婚姻变动等情况,这套房产还可能卷入海外的财产纠纷。老人可能出现房子已经不是自己的,赡养保障又落空的两难局面。
法律层面有一个办法可以规避这类风险:附义务赠与。在办理财产赠与、房产过户的时候,书面约定子女拿到财产之后,需要承担对应的赡养义务。如果子女拿到资产之后不履行赡养责任,父母可以依法撤销赠与,追回财产。但很多老人办理过户时,出于信任,没有增加附加条款,后续维权难度就会大大增加。
我们也不能一味指责老人。很多老人做出资产转移的决定,出发点是心疼子女,担心未来遗产手续繁琐、税费成本高,提前做好传承规划,并没有算计公共资源的想法。他们到年老求助社区,更多是年老无助之后,不知道还有别的解决路径,并非刻意“甩包袱”。
而对于定居海外的子女来说,接收父母大额资产的同时,不能只享受权益,回避赡养责任。距离远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的理由,可以通过资金支持,帮父母聘请专业护工、选择合适的养老机构,落实赡养责任。
国内养老体系的建设,是为所有老年人提供服务渠道。市场化养老服务,需要个人或者家庭付费;民政兜底福利,面向真正困难群体。财产处置和养老规划,本应该同步考虑。只提前转移资产,没有安排好后续养老资金,最后很容易陷入被动。
给有类似想法的中老年朋友几个实在建议。
第一,不要一次性把全部资产、房产过户出去。保留足够自己养老、看病的资金,手里留足主动权,是养老的底气。
第二,如果打算赠与资产,尽量签订附赡养义务的赠与协议,做好公证。明确约定子女拿到财产之后,需要承担的赡养责任,给自己增加一层保障。
第三,提前规划养老方案。评估未来护理需求,提前了解居家护工、养老院的费用,规划现金流,不要等到失能之后再临时想办法。
第四,资产跨境转移,涉及外汇、税务、跨境法律问题,流程复杂,存在不少潜在风险,一定要提前咨询专业律师,不要盲目操作。
养老这件事,归根结底,家庭责任是第一位,公共服务只是补充。资产传承是家事,赡养责任是法定义务。拥有财富,更要做好长远规划,不要出现财产已经交付,养老保障落空,最后求助公共资源的尴尬局面。
这件事也值得我们所有人思考。财富传承和养老安排,二者不可分割。在处置大额资产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晚年的照料问题一并安排妥当,既守护亲情,也守住自己晚年生活的保障。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社会现象观点分享,不构成法律建议。财产赠与、赡养相关事宜,具体以民法典及当地司法部门解释为准,个案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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