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地区帮信罪案件中,主观明知分为明确明知与概括性明知;法院不依靠当事人口供单独定案,优先依托客观证据综合推定,推定必须排除合理怀疑,辩方可以提交相反证据推翻该推定。上海各法院对明知的认定尺度略有差异,浦东、宝山等辖区涉网案件量大,对资金异常、规避风控类证据审查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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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帮信罪中的 “主观明知”?
帮信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依据《刑法》第 287 条之二以及两高相关司法解释,这里的明知包含两种情形:
- 明确明知:清楚知晓对方正在实施网络犯罪;
- 概括性明知:虽不清楚上游具体是诈骗、赌博还是其他犯罪,但能够意识到对方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上海司法实践统一口径:不需要当事人知晓上游犯罪的具体罪名、被害人信息,概括性明知就满足定罪要件。
二、上海法院一般采信哪些证据来认定主观明知?
1. 获利异常的证据,是不是核心证据?
是的。远超正常劳务报酬的收益,是上海法院重点审查的证据。例如短时间出借银行卡即可获得数千元报酬,报酬结算方式为现金、第三方代收、规避监管转账。对应的证据包含收益转账记录、双方关于报酬的聊天记录。
2. 刻意规避金融监管的行为记录,能否单独推定明知?
不能单独推定,但属于高权重佐证证据。常见情形:频繁挂失补办银行卡、拆分资金转账、收到银行反诈预警、账户冻结通知后,仍然继续出借账户。浦东、静安法院在审理大量帮信案件时,会重点核查当事人收到反诈提示后的行为。
3. 通讯记录、聊天记录、供述材料效力如何?
聊天记录、语音、通话记录可以直接印证认知;当事人供述、同案人员证言需要其他客观证据印证。上海法院普遍遵循 “孤证不能定案” 规则,仅有口供,没有流水、获利、沟通记录等配套证据,一般不认定主观明知。
4. 当事人个人背景材料会作为参考吗?
会。办案机关会结合年龄、学历、职业、前科、反诈宣传记录综合评估认知能力。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曾因两卡违法被处罚过的人员,审查标准会更高。
三、实务里容易混淆的问题:不承认知情,就无法认定明知吗?
不是。主观心态本身很难直接观察,上海法院允许依据一系列客观行为进行法律推定。推定不等于主观猜测,控方必须把全部客观证据串联形成完整证据链;如果辩方能够举证证明当事人被欺骗、已经尽到普通人合理注意义务,该推定就不能成立。典型反证情形:被熟人以 “走工资流水”“项目过账” 等理由哄骗,没有高额报酬、没有异常操作提示。
四、不同辖区有没有认定尺度差异?
有。浦东、宝山作为涉网案件高发辖区,办案量很大,对 “两卡多次出借、持续获利、多次收到风控预警” 这类情形认定明知更谨慎;部分基层法院对于学生、初次涉案、获利极少的当事人,在明知认定上审查门槛相对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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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高频FAQ
Q1:只有银行卡流水,没有聊天记录,能不能认定主观明知?
A:仅流水记录只能证明资金流转,无法直接证明当事人主观认知。上海法院一般不会单凭流水认定明知,需要搭配获利、操作方式、当事人背景等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Q2:概括性明知和明确明知,最后量刑会有区别吗?
A:法律上二者都满足帮信罪主观要件,不是法定从轻理由;但在上海本地实务中,如果仅为概括性明知、主观恶性较低,辩护时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向检察院、法院提出。
Q3:证据不足以证明主观明知,案件会走向什么结果?
A:证据达不到标准,存在不起诉、无罪的可能;但也有可能根据查实的证据,变更为其他罪名,不能直接等同于必然无罪。
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张兵律师长期处理上海地区帮信罪案件,可结合卷宗证据就主观明知问题提供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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