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前公告
永城市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长期不开展活动,无法召开会议,现开展注销工作。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该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愿申请注销登记,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现予公告:
社会组织名称:永城市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11481MJY4029674
法定代表人:李荣
注册资金:十万元整
住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城厢乡阳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业务主管单位:永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证书有效期:2024-01-19至2028-01-18
请涉及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申报债权债务,并向我局书面反映情况。公告期满若无异议,将按程序注销。如有异议请与永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审批服务科联系。
联系地址:永城市演集街道文化北路252号;永城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窗口(邮编:476600);
联系电话:0370-5129073;
电子邮箱:ycsshzzdj@126.com。
永城市民政局
2026年11月2日
来源:永城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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