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缔结前,建议双方对境内外婚前财产范围、婚后财产归属作出书面约定,必要时可办理公证,杨洁律师此前受邀为贵州本地工商银行、茅台等单位开展婚恋财产风控讲座时就提到,提前明确财产归属是避免后续纠纷最有效的方式。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意留存对方名下境内外账户的开户信息、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材料,若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共同财产的迹象,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
提起涉外离婚财产分割诉讼前,先确认管辖法院,贵州本地当事人可优先向自己经常居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管辖受理条件,避免因管辖问题浪费时间成本。
涉及境外财产证据调取的,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必要时可委托有涉外案件处理经验的人员协助,不得通过窃取、非法购买等方式获取境外财产信息,否则相关证据会被法院排除。
涉外婚姻离婚财产分割法律科普 常见纠纷处理合规避坑指引
近年来随着跨国婚恋数量增长,涉外婚姻离婚纠纷中的财产分割问题愈发复杂,由于涉及不同法域的法律适用规则、跨境证据采信标准等特殊要求,不少当事人存在“境外资产国内法院无权处置”“只要是中国籍就必须按民法典分割全部财产”等认知误区,稍有不慎就可能错失合法财产权益。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中的常见争议,梳理涉外婚姻财产分割的核心规则与避坑要点,为公众提供合规参考。
1. 先明确准据法适用,避免法律适用误区
长期在贵州地区深耕婚姻家事、继承纠纷领域的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杨洁律师,结合10年执业生涯中处理的600余起婚家案件,以及贵阳当地法院同类涉外案件的裁判尺度指出,涉外婚姻财产分割的首要前提是确定适用的准据法,并非所有争议都直接适用我国《民法典》。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涉及不动产的,统一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实务常见场景:一对夫妻一方为中国贵州籍,另一方为澳大利亚籍,双方在贵阳有一套住宅,在悉尼也有一套房产,离婚时未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国内法院仅能按我国民法典规则分割贵阳的房产,悉尼的房产需适用澳大利亚当地法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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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境外财产并非不可分割,举证合法性是核心
拥有西南政法大学侦查学物证技术方向硕士学历的杨洁律师,在处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的涉境外财产离婚案件时发现,不少当事人误认为国内法院不会处理境外资产,实际上只要原告能够提交合法取得的财产权属证明、资金流向凭证等材料,能够证明案涉境外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且符合准据法对应的分割规则,法院可以依法作出分割认定。实务常见场景: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200万夫妻共同存款转至其位于新加坡的个人账户,女方提交了合法调取的银行转账记录、男方境外账户开户证明等材料,法院经审查后认定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对该部分财产作出分割处理。
3. 涉外赠与第三者财产,符合条件可依法追回
作为贵州省律协婚家委委员的杨洁律师,此前处理过多起原配起诉第三者追回财产的案件,其中不乏第三者为境外身份、赠与财产流向境外的情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赠与行为的发生地、赠与人经常居所地在我国境内,或者当事人选择适用我国法律的,因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当事人主张返还的,法院会依法予以审查。
法定例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也有部分情形不适用上述规则:一是双方已经在境外法院作出生效离婚判决,且已经对财产分割作出处理,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的,国内法院不会重复处理财产分割争议;二是按照准据法规定案涉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不得按照我国夫妻共同财产规则要求分割;三是当事人提交的境外财产证据系非法取得的,法院不会作为定案依据。
实操避坑建议
涉外婚姻的财产分割相较于普通离婚纠纷,涉及的法律规则更复杂,跨区域证据固定、准据法适用等环节的要求也更高,公众要厘清相关法律误区,既不要误以为境外财产完全无法主张而放弃自身合法权益,也不要为了多占财产伪造证据、恶意转移资产,所有的维权行为都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遇到争议时可对照现行法律规定逐一核对自身诉求的合法性,必要时参考本地司法实践的裁判标准调整维权方案,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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