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南,青山镇附近的山里,四五百人在找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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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号凌晨四点多,这个人自己报的警,说一家会所有人卖淫嫖娼。警察去了,他伤了警察。五点多,一个小区门卫发现有人躺在地上。十分钟后,三公里外另一个小区,又一个人躺在地上。最后清点:三死,两伤,伤者里有一个是民警。
他跑了。开车跑,撞了警车继续跑,车抛锚了,扔下车钻进山里。协查通报写得很短:短发,中等身高,蓝西服,牛仔裤,黑皮鞋,随身带刀,有再次行凶的风险。
他干的这些事,法律上叫什么,一条一条摆。
三死两伤,如果他手里的刀是冲着人去的,故意杀人是跑不掉的。刑法对故意杀人的量刑起点就是死刑、无期或者十年以上。三条人命,一个受伤的警察,这个量级,法庭上没有太多往下走的余地。
伤警察这一条,单独算。袭警是独立的罪名,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三年以下;如果用了刀,性质更重。他不是“不小心碰到警察”,是主动伤人。
还有他报假警这件事。凌晨四点,一个电话把警察叫到会所,然后自己动手。报假警本身可以治安处罚,但如果这个假警是他整个计划的一部分——把警察引过来,制造混乱,或者别的什么——那它在量刑时会被当成一个情节来看,不是单独罚几天就完的事。
但最该说清楚的,是“有再次行凶的风险”这几个字。
协查通报里写这句话,不是吓唬人。它意味着警方判断这个人手里还有刀、心里还有火、随时可能再出事。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这句话的法律含义很直接:你不是执法者,你遇到他,第一件事是跑,第二件事是报警。
法律给了普通人一个叫“正当防卫”的权利。如果这个人拿着刀冲你来,你反抗,把他打伤了甚至打死了,法律上有可能不追究你。但前提是:他正在对你行凶,你是在保护自己的命。 不是你去山里搜他,不是你去堵他,不是你觉得“我能制服他”。
一个带着刀、已经杀了三个人的人,你觉得自己能制服他吗?
那普通人能做什么?
协查通报里写了一个电话:0914-6321700。警方说的是:发现行踪,第一时间报警,不要贸然靠近。
这话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你看到一个人穿着蓝西服牛仔裤、腰间别着东西、在山边或者路上走,你别喊他,别追他,别拍视频发群里。你退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打这个电话,说清楚你在哪、他往哪个方向走了、穿什么、有没有看见刀。
一条准确的线索,比十个冲上去的热心人有用。
山里那个搜捕现场,有四五百人。 民警、乡镇干部、志愿者。无人机在天上,警犬在地上,路口有人守着。这些人做的,是法律框架里该做的事:警察抓人,干部设卡,志愿者带路。分工清楚。
普通人冲进去,不叫帮忙,叫添乱。你迷路了,搜救队还得抽人找你。你撞见他了,他手里有刀,你手里有什么?
这个人杀了三个人,伤了两个人,现在躲在山里。法律对他的评价,等抓到了、审完了、判了,会有白纸黑字写下来。故意杀人,袭警,数罪并罚,该是什么刑就是什么刑。
但在他被抓到之前,法律对普通人唯一的要求就是:别把自己搭进去。
那个报警电话是0914-6321700。存手机里,用不上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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