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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东时间2026年11月5日,美国国务院以涉古巴为由,将8家企业、2名个人及5艘船只列入SDN清单实施制裁,涉及2家中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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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称此次制裁的对象包括:与古巴政权石油运输网络有关联的实体或个人、古巴精英阶层、国有进口及技术支持实体,以及为古巴政权军事力量提供物资的供应商。
同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以涉“王子集团”(Prince Group)网络诈骗为由,对4名个人及41个实体实施了制裁,涉及6家中国企业和4名个人。
涉及中国实体和个人均被列入SDN清单制裁。
涉古巴制裁的中国企业:
1.BEIJING H AND C TECHNOLOGIES CO., LTD 北京华成昊普科技有限公司
2.CEIEC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涉网络诈骗制裁的中国企业和个人:
1.DIRECT ASTUTE HK LIMITED(中国香港企业)
2.GLAD HARVEST LIMITED欣實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企业)
3.GLAD SPARKLE LIMITED欣閃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企业)
4.GLAD VAST LIMITED欣豁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企业)
5.PREMIUM FINANCIAL LIMITED永寶物業按揭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企业)
6.SOLAR SCAPE FINANCE LIMITED陽景財務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企业)
7.HE, Yujing(中国个人)
8.PANG, Visal(中国个人)
9.QIU, Yong(出生地中国)
10.ZHAO, Mengyao(中国香港人)
美国SDN清单的主要制裁措施有哪些?
●财产冻结与报告义务:被列入实体或个人在美国境内、嗣后进入美国境内,或由美国人持有、控制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均被自动冻结,不得转让、支付、出口、提取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并须向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报告。
●50%规则:一个或多个被冻结人员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合计持有某实体 50% 或以上权益的,该实体也视为被冻结。
●交易禁止:除非有 OFAC 通用许可、特定许可或豁免,任何美国人不得与被列名主体进行任何交易。“美国人”包括美国公民、公司、境内人员,以及在美国境内发生或经美国金融系统处理的交易。
●菜单式制裁:OFAC可从12项措施中选择一种或不超过5种合并实施,包括禁止美国金融机构提供超1000万美元贷款、禁止外汇交易、禁止汇款或支付、禁止投资或购买其债券、限制或禁止进口其商品、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禁止其高管入境美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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