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那个因为一顿饭钱,把同桌酒友活活碾压致死的郑某,赔了23万后耍赖不赔剩下的37万,当地法院刚刚一锤定音——必须赔,一分不能少。
这事发生在2022年7月的一个晚上,重庆55岁的郑某和36岁的王某等人聚餐喝酒,说好由郑某结账。到家后他越想越亏,认定这顿饭该王某掏钱,俩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
然后凌晨2点的时候,郑某开车到王某楼下,见面就抄起铁棒把人打倒,然后一脚油门,从人身上碾了过去,转头就跑。
最终导致王某因碾压致心脏破裂,人没了。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了郑某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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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前一个月,他和王某父母签了和解协议:赔60万,当场给20万,剩下40万拿宅基地自建房抵债。
老人等来了谅解书。
结果呢?
那房子是他和妹妹共有的,跨村根本过不了户,抵债成了一句空话。
老人前前后后到手23万,剩37万,催了几年没结果。
两位年近八旬、没收入、一身病的老人,把郑某告了。
他的理由很硬气:我都判无期了,凭什么再赔?
当地法院这次把话说透了:当年就是看在谅解书上才从轻的,这37万,必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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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早就炸了。有人喊死刑:"故意杀人还不判死刑?"
这条快50个赞。有人跟着顶:"死刑啊!故意杀人还能从轻啊!"
也有人算账:"为了一顿饭钱,值得吗?结果赔了几十万"。
还有人看出深水:"谅解那就说明有隐情,不然这个事情还谅解,哪怕是要饭也不可能谅解。"
最扎心的是这句:"现在那37万也拿不到,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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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个人的看法。
郑某打的算盘,我认为从头到尾就一条:先赔20万换谅解书保命,剩下的拿一栋根本过不了户的房糊弄,反正人进了监狱,谁还能拿他怎样?
不排除签协议那天,他压根就没打算给。
线索明摆着:抵债的房子和妹妹共有、宅基地出不了村——一个在农村活了半辈子的人,会不知道自家房子换不成钱?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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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赔偿加谅解,就是从死刑往无期走的硬通货。郑某用20万买到了"无期"这个结果,如今想赖掉尾款,等于白嫖了老人递出去的命价。
这次法院把路堵死了:从轻是谅解换的,谅解就是合同,合同就得履行。这一刀,切得准。
只是替两位老人发愁:人蹲在大牢里,名下估计就剩那栋给不掉的房,这纸37万的判决,会不会又是一张白条?
你怎么看?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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