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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光伏项目“升压站”位于贵州省织金县茶店乡先锋村,占地面积18.849亩,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织金新能源分公司出资建设。使用土地为耕地,用于修建机房和安装升压设备。根据织金县自然资源局消息,该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且并网发电,因涉及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行为被查处,罚款125560元,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移交当地警方侦办。通过已公开政府信息显示,该项目土地使用方式为永久征用,当地虽然启用征收程序,并没有获得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目前已将生米煮成熟饭。根据“光伏项目”征地和流转方案,升压站用地由织金县茶店乡进行征收补偿后,交给开发商使用,试问茶店乡,无征收主体资格启用征收程序,谁给你们这么大的权力和勇气?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织金光伏项目“升压站”违法用地,并非一个单位或一个人违法,相信拔出萝卜带出泥,真相一定会大白。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和进度,将违法犯罪行为绳之以法。正义会晚到,但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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