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企业及办事群众: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6〕5号)文件要求,自2026年5月1日起,全市登记机关统一启用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依法办理各类经营主体注册、备案等登记业务。
届时将停止受理旧版申请书及申报材料,所有不符合新版规范要求的办件,一律作退回修改处理。为保障各类登记业务平稳有序办理,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全程网办时限提醒。选择全程电子化线上办理的办件,请于4月29日前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未能按期完成申报的,请勿继续提交旧版材料,需在5月1日后严格按照新版规范重新填报申报。
二、新版文书获取渠道。自4月30日起,新版登记申请表格、示范文本等材料,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自行下载使用: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邛崃服务”微信公众号。
请各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学习熟悉新版登记规范要求,提前备齐办理材料,合理安排办事时间,避免因政策调整、材料不符影响业务办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业务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邛崃市政务服务中心:028-88745308、028-88740938邛崃市羊安分中心:028-60996891。
特此公告。
邛崃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27日
来源丨邛崃服务
编辑丨张锶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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