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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检察院
未成年人检察
从1997年着手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进行系统研究,到2025年获评省未检业务竞赛标兵1人、能手1人;从全国首个《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在这里诞生,到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等国家级荣誉加身——乐清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走过了近三十载不平凡的历程。
三十年,足够让一个婴儿成长为栋梁;三十年,乐清未检人守护了一代又一代“少年的你”。一代代乐清未检人薪火相传,用责任与担当书写了从“先行先试”到“示范引领”的生动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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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2012年
一、先行篇:敢为人先的开创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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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在东海之滨的乐清,一群检察人开始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早期探索。
1999年1月,该院设立未成年人审查起诉股;同年7月,设立未成年刑事犯罪检察科,并配套建立未成年主诉检察官制度——这在当时的全国检察系统,属于较早的专业化探索。
更大的突破接踵而至。经过深入调研,乐清市检察院于1999年8月制定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推出全国率先规范的“暂缓起诉定期考察”新制度。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先进理念,为现行的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提供了宝贵的基层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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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也在探索中成型:“三访”制度坚持家访、校访、社访相结合;分类处置机制尽可能减少羁押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回访考察制度建立后,经暂缓起诉作不诉处理的违法青少年改好率达100%。
据老同事回忆,早在未检工作起步阶段,乐清未检就展现出超前的理念。当时,该院牵头建立了一支一百余人的帮教志愿者团队,设立了未成年人热线电话。“但凡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必须前往学校、社区、家庭进行调查,判断分析有无挽救可能性。”这是老一辈未检人立下的规矩。对于有挽救可能性的未成年人,乐清未检采取因人施策的帮教策略:有的安排到学校继续学业,有的安排到关联企业学习技能。这些今天看来依然是未检工作核心内容的方法,老一辈在三十年前就已经开始了探索。
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方面,乐清未检人很早就认识到:预防比惩治更重要。1998年起,该院与乐清市二中建立“检校共建”关系,并陆续将法治教育的触角延伸至18所学校。“模拟法庭”是这一时期的一大创新,检察官以真实案例为题材,让学生参与角色扮演,在参与中学习法律、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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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扎实的工作和显著的成效,乐清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荣立集体三等功。2002年2月10日,该院施海成同志荣获第三届“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荣誉称号,这是乐清未检人首次获得的国家级个人荣誉。
2013-2019年
二、深耕篇:品牌塑造的持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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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乐清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正式推行“捕、诉、监、防”四位一体办案模式,标志其进入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完善特殊保护制度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屏障
乐清未检始终将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落实作为工作核心。2013年起,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四位一体办案模式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及适格代表到场工作制度》《对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制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品格证据调查工作制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帮教实施细则》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确保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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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年龄先行调查制度、听取律师意见制度,确保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获得平等、充分的辩护权和程序保障。2014年,新增《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并制定《企业帮教基地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帮教流程,推动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创新帮教安置机制
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在精准帮教方面,乐清未检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路径。2013年,联合乐清市综治办、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乐清市“三位一体”企业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5家经营状况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建立首个“三位一体”企业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和生活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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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社区矫治教育的办法(试行)》,将附条件不起诉与社区矫治教育有机衔接,推动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从“机构内”向“社区中”延伸,形成司法、社会、家庭多方协同的帮教网络。
加强人才建设
锻造专业化未检队伍
这一阶段,乐清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于2014、2015两个年度连续被评为“温州市先进集体”,2015年度被授予“温州市巾帼文明岗”。科室干警荣获温州市十佳公诉人、未检办案能手、优秀女检察官等多项荣誉称号。201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标志着乐清未检从地方创新走向全国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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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全国首个《关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到2016年获评最高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乐清未检用近二十年的探索,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写下了生动的注脚。进入新时代,这道法治之光,正以更快的速度、更广的覆盖、更深的力度,照亮每一个孩子的成长之路。
回望来路,我们以法为盾、以爱为光,在未成年人保护的征程上步步深耕、久久为功。但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新的挑战不断涌现,我们深知,过往的成绩只是序章,唯有接续奋斗方能不负期待。
下篇,我们将带您走进近几年的未检实践——看我们如何在数字检察中找寻新路径,在综合保护中凝聚更强合力,在溯源治理中展现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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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侯璐韵 陆怡洁 编辑丨郑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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