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丧属合法权益,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和个人备案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除经民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殡葬服务机构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服务团队成员、“理事”、“师公”等)。
二、备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已开展业务的殡葬服务相关中介组织及个人需准备齐全备案材料;新成立的殡葬服务相关中介组织及个人应在取得相关经营资质后10日内完成备案,未备案不得开展与殡葬服务有关的业务。
三、备案材料
(一)组织备案需提交材料
1. 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表(附件1),一式两份;
2. 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4. 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 服务项目价格清单(附件3),一式两份;
6. 殡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4)。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材料
1. 殡葬服务中介个人备案表(附件2),一式两份;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3. 服务项目价格清单(附件3),一式两份。
四、备案流程
(一)提交申请:备案对象携带相关材料向属地县区民政部门申请备案,提交备案材料。
(二)材料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三)登记备案: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四)变更备案:殡葬服务的相关组织及个人,发生法人、从业人员、经营地、居住地、服务项目及价格、联系方式等内容变更或停止从业时,应在变化10日内办理备案变更或申请撤销备案。
五、有关事项
(一)统一公示。完成备案的组织和个人信息将在民政部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监督检查。备案信息统一公示后,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直接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
六、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潮安区备案地点:潮安区民政事务中心殡葬事务股(地址:潮安区人民政府综合楼120室)
咨询电话:0768-5815610
饶平县备案地点:饶平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310室(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
咨询电话:0768-7805151
湘桥区备案地点:湘桥区民政事务中心(地址:潮州市新洋路金城综合楼一楼)
咨询电话:0768-2295692
所有备案办理点均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备案业务,法定节假日暂停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备案表
2.殡葬服务中介个人备案表
3.殡葬服务中介组织及个人服务项目价格清单
4.殡葬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见下方二维码)
文稿来源:局儿童事务科 潮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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