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黑心的资本家!江苏常州,上市公司女老板身价200亿,公司账上躺着20多亿现金,秋季校招约400名应届硕博,入职仅1个月就被人事集中约谈,逼签个人原因离职只补半月工资或调一线打螺丝,约70%的人无奈签字走人,事情曝光后,8月25日常州新北人社局确认介入调查,尚无行政结论。
(案例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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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秋招季,星宇股份作为国内车灯龙头,在各大高校放出一批看起来相当体面的校招岗位。招聘简章里写的是研发工程师、工艺技术、项目管理、职能管理,学历门槛瞄准双非硕士为主、夹杂少量博士,offer沟通时HR口头承诺车间轮岗一个月,熟悉产线后回技术岗定岗,不会长期留产线。
不少学生拿着这份A股上市公司的录用通知,放弃了去车企、零部件同行或其他制造业企业的机会,安心等到2026年毕业。
2026年7月1日到2日,这批约400人集中到常州新北区星宇股份总部及周边基地报到。签合同那天,劳动合同主体岗位栏大多写着研发类、技术类、管理培训生,试用期六个月,薪资结构为底薪加岗位津贴加绩效。
报到当天下午,所有人被统一收走毕业证复印件、银行卡、社保增员材料,安排进员工宿舍,领了工牌和车间劳保用品。
紧接着的第二天,剧情就开始不对劲,所有人没回研发楼,也没进科室,而是被大巴拉到车灯装配车间,发给防静电服、指套、镊子,排到流水线工位上。
工作内容是车灯线路插接、打螺丝、点胶、外观检验,一名机械硕士后来跟媒体算过账:熟练以后单人单班打五六千颗螺丝,拇指肿了半个月,车间早上7点半开工,因为前后工序卡节拍,经常拖到晚上7点以后才下班,加班时长还不按原岗位标准记。
学生们当时还安慰自己:招聘时说1个月轮岗,忍一忍,8月初就回办公室。
不料8月8日前后,约谈突然开始,HR一对一带进小会议室,门关上,手机录音打开的学生后来流出几段音频,HR开场白基本一致:现在大环境不好,公司研发编制压缩,你这个岗暂时没有了。
然后推两张纸:第一张是个人原因离职申请书,填完当天办离职,出勤工资照发,额外给半个月工资补偿,8月社保给缴,宿舍给一周搬家期,公司出推荐信;第二张是岗位调整通知书,原研发/技术岗作废,新岗位一线操作工,原定1个月产线实习延长到3个月,后续按操作工薪酬体系重新签补充协议。
有HR原话录下来:常州这边HR群四百多人,你配合签字,以后背调我们不说坏话;你不签,调去产线,实习期拖着,试用期一筛一个准。
还有学生被提醒应届生身份已经缴过社保没了,再闹下去简历花掉,不如拿半个月走人。
学生群里每天有人崩溃!有人去翻合同,发现岗位写明技术岗,调岗通知没有任何协商一致痕迹;有人问能不能拒绝,HR回:不签就按不服从工作安排走旷工;有人真去原部门打卡,发现门禁已换,工位没了,被车间班长拦下来:你现在是操作工。
到8月中旬,约400人的应届生群剩120人左右,近300人签了个人原因走人。签的人里,一部分当天拿钱删群,一部分在群里问:能不能反悔?
留下来去产线的,发现操作工排班比之前更密,原来说的三个月回岗没人再提。
8月23日起,媒体陆续拨星宇股份公开电话,无人接听;公司官微不回,董秘办不接。8月25日,常州市新北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态:针对媒体报道情况已介入调查处理,有结果会发通报。
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单方把研发岗变操作工,不是调岗是违约。
劳动合同里岗位、工种、薪资结构属于核心条款,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变更必须协商一致且书面确认。技术岗和流水线操作工,不是同一岗位序列里的上下微调,是跨大类、跨薪资体系、带侮辱性的惩罚性调动。
司法实践中,把硕士按操作工排班、把研发工程师送去打螺丝,只要没有员工不胜任原岗的考核证据,基本会被认定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员工据此依第38条发《被迫解除通知》,公司得付N;公司敢直接按旷工开除,就是第87条的违法解除2N。
第二,个人原因离职加半个月钱,是精准吃掉应届生抗辩权。
工作满不满六个月,法定经济补偿N本是0.5个月工资,但那是“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或“合法无过失辞退”的底价;一旦员工自己写个人原因,法律性质变成主动辞职,N都没了,更别提2N。
公司给的0.5个月不是守法价,是封口费,用最小成本把公司违约包装成学生自己不想干,加上HR拿背调打招呼施压,符合民法典第150条胁迫下意思表示可撤销的情形,签字不等于认命,一年内还能仲裁翻案。
第三,一次清退近300人,走“一对一劝退”是在绕开经济性裁员。
第41条,裁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星宇把同一批人拆成每天几十个进小会议室单独谈,表面看每人自愿,实质是群体性解除,程序一块没走。
如果人社局查实主观规避裁员程序+书面岗位违约+胁迫签字,行政上可责令改正、罚款,民事上群体仲裁一并主张2N或撤销离职协议补差,港股递表时的劳工合规披露也得重写。
公司营收还在涨、港交所在审,却对刚招来的硕博用这套打法,不是法务不懂,是算过账:多数应届生怕背调、怕耗时间、怕应届身份没了,半个月工资买断七成沉默,剩下三成去产线自然流失,总成本比走正规裁员低一大截。
可劳动法不认这种“沉默的大多数”,签字人在仲裁时效内醒过来,每一份录音、每一张调岗通知、每一份原合同岗位页,都是把公司往违法解除那边推的石头。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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