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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风暴雨引发家庭财产
及室内财产损失
怎么办?
永春县委县政府
为永春县户籍人口及
在永春县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人口
购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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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保障对象
永春县户籍人口及在永春县辖区内居住的外来人口。
02
保障项目
1.家庭财产损失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房屋(含其室内附属设备及室内装潢)或其室内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补助,每户保险房屋累计最高补助限额2万元,每户室内财产累计最高补助限额1.5万元,其中每户存放于室内的农机具、农用工具、生产资料、粮食及农副产品累计最高补助2000元。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冰雹、低温冷冻、雪灾、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
2.家庭财产盗抢损失
住户的室内财产包括现金、金银首饰、家禽(畜)、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手机、电脑等财产遭受盗抢损失可获相应赔偿,每户累计最高补助限额人民币1.5万元。
03
综治险理赔材料
涉及房屋及室内财产受损:报损清单、维修收据以及户口本、身份证、银行账号、村委会证明。
04
理赔流程
居民在出险后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报案:
(一)拨打中国人保24小时服务热线95518直接报案。
(二)出险群众也可自行拍照到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出险登记,并将相关照片留存,待保险公司理赔专员统一收集处理。
(三)保险公司理赔专员联系报案人收取案件材料,开展相关案件情况查勘调查,核对并确定理赔金额。
各乡镇理赔专员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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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春县委政法委、平安永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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