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闻晨报
“我现在没工作,
而且她把小孩姓都改了,
我父母也不会帮我支付的。”
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展2026年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其中有这样一起案例备受关注。
王某与李某曾是夫妻,育有一子,孩子原本随父亲王某姓。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李某直接抚养,经双方协商,孩子改姓李。离婚后,王某一直拒付抚养费,李某遂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阶段,王某提出双方曾在离婚时达成过“协议”,约定孩子改姓后允许王某根据自己意愿支付抚养费,不强制要求支付。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虽然该“协议”系父母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是由于母亲李某一方工作及收入与达成“协议”时发生重大变化,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利益,父亲王某应当根据之前的标准继续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案子到了执行阶段,被执行人王某仍固执己见,一方面表示自己没钱没工作无力承担,另一方面拿“改姓”说事拒绝履行。
然而,经法院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账户里虽然没有钱,名下却有一处新购置的商品房。传唤到院后,因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院对其处以司法拘留。
看见明晃晃的手铐后,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支付了3万元抚养费,并与申请执行人就后续支付达成协议。鉴于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积极履行,符合提前解除拘留条件,依法对其解除拘留。
来源 | 新闻晨报 记者 姚沁艺 通讯员 熊凯 许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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