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兼职找到高薪“轻松活”
只需帮忙在指定地点取个包裹
单次就能赚取百元报酬
面对这种轻松“工作”
你是不是也很“心动”
千万别干傻事
看似简单的跑腿
实际已触碰法律红线
近日,大悟县公安局快速侦破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
9月4日,我县居民B女士遭遇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按照骗子指示将3万余元现金从银行取出,并送至大悟郊区野外交给一陌生男子,回家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方知被骗,随即报警。
9月14日,大悟县公安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
经查,胡某在某平台上搜索兼职信息,通过陌生网友推荐下载“闪电”APP,并与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对方许诺给予800元报酬,邀约胡某帮忙转移来路不明的赃款。
9月4日,胡某在明知钱款属于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旧心存侥幸,根据上线指令,专程从外地到大悟,将被害人B女士放置于野外的3万余元现金取走,欲送往外地交给上线,帮助诈骗分子转移涉案资金。
胡某自以为只是帮忙取钱的小事,殊不知协助提取、转移赃款已经触犯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目前,胡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警惕!这些“兼职”可能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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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常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兼职群等渠道发布"高薪兼职"信息,招募"工具人":
●"帮忙取个件,日赚500" —— 实际是去取被害人的现金;
●"租你银行卡用一下,给你好处费" —— 实际是帮你转移赃款;
●"帮忙跑个腿,到指定地点拿东西" —— 实际是代收犯罪所得;
看似轻松赚快钱,实则一步一步走进犯罪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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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红线:帮诈骗就是犯罪
不要以为"我没骗人就不犯法"。 以下行为,均已构成犯罪:
1.帮人取钱 —— 明知是骗来的钱仍帮忙取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出租银行卡 —— 出借、出售本人银行卡供他人转移赃款,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3.帮忙转账 —— 明知是赃款仍帮忙中转,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一旦被抓获,面临的是刑事拘留、判刑入刑,犯罪记录伴随终身。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远离网络好友的高薪诱惑,守住法律底线,切莫因一时贪念毁掉一生。
发现相关违法线索
可及时拨打0712-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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