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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22日,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拟继续对外出租位于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自有闲置房产,未来12个月内预计新签订房产租约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公告显示,2026年截至目前,公司已新签房产租约总金额合计81.38万元,部分房产租约将于2026-2027年陆续到期。本次出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拟出租房产包括南京市中山东路448号普华大厦部分房产、上海市瑞金南路345弄1号裕兴大厦部分房产、深圳市泰然六路25号苍松大厦部分房产,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286.57平方米。上述房产均为公司自有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招租采用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牌方式,房租价格参考历史租金价格及同期周边市场价格设置挂牌底价,最终交易价格根据挂牌结果及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承租方、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尚未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出租相关事宜,包括制定招租方案、房产挂牌、签订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表示,出租自有闲置房产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本次事项仅为预计,能否顺利出租及最终承租方、租金价格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均以实际签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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