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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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筑牢安全防线
近日
我市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
现将在建水务工程和已建成水务设施
运行安全生产典型问题隐患曝光如下
01
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管网施工现场
(凯力威大道北段全线-旭达汽车超市-磨盘山路口对面)
存在问题:
1.施工现场沟槽开挖作业区域未见安全警示标志。
2.深基坑(检查井)未采取支护措施,存在边坡坍塌风险。
3.现场汽油发电机未见禁止烟火标志。
4.一级配电箱至二级配电箱距离超过30m,未增设中间分配电箱。
5.地面(沟槽面)应急通道被大石头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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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第一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项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11.3 基坑工程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第三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四项违反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 )4.1.1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应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第五项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3.2.3 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整改要求:
1.在施工现场沟槽开挖作业区域设置“沟槽危险、小心坠落”警示标志和警戒线。
2.基坑施工设置挡土板,防止土方或树木坍塌。
3.发电机上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4.一级配电箱至二级配电箱敷设距离不应大于30m;超过30m时,应增设分配电箱或开关箱。
5.立即安排人员将堆放在通道上的两块大石头搬运出施工现场,并保持通道畅通。
处置情况:
市水务局已于2026年9月28日将相关问题交办简阳海天水务责令其2026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成,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批评教育,目前已整改完成。
02
简阳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桐子湾村施工现场
存在问题:
1.施工现场未见交通安全警示标志。
2.沟槽土方堆放乡村道路宽度占三分之一,影响道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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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第一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项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2.3 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整改要求:
1.施工现场设置“前方施工、车辆慢行”安全警示标志。
2.将堆放在道路上的土方堆在边坡侧。减少占道宽度,避车辆伤害事故。
处置情况:
市水务局已于2026年9月28日将相关问题交办简阳海天水务责令其2026年9月30日前整改完成,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批评教育,目前已整改完成。
03
禾丰镇自来水管理站
存在问题:
1.消毒区电器旁未配备干粉灭火器材。
2.应急照明、应急疏散通道指示牌已经损坏,未及时修复。
3.一楼配备的灭火器材都集中堆放在一个库房内(堆放7具),其他库房无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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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范:
第一项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 50720-2011)5.2.2: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3 灭火器的配备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第二项违反了《四川省消防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
第三项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标准》(GB 50720-2011)5.2.2:施工现场灭火器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3 灭火器的配备数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的有关规定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整改要求:
1.配备一组ABC型干粉灭火器材。
2.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3.分散设置灭火器材。
处置情况:
市水务局已于2026年9月28日将相关问题交办禾丰镇自来水管理站责令其2026年10月12日前整改完成,同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批评教育,目前已整改完成。
来源 | 简阳市安办
编辑 | 郑玥岚
责编 | 曹礼芹
审核 | 段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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