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声音,在楼上那户人家的耳朵里响了三年多。
它从楼板底下传上来,一阵一阵,像有人在锯一件很硬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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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人后来讲,声音是下午起来的,之后几乎没断过。
这段声音后来被人带进了法庭,讲它的人,就住在那间村屋楼上。
他作证的那个早上,高等法院的台阶上很早就站了人,队伍贴着墙根往下排。
这些人大多进不去,旁听席只放十一个号,拿到号的先进,其余的站在门外等。
六楼走廊外另隔出一块地方,站着也能听,规矩一样,不许录音,不能拍照,只许拿笔在纸上记。
一整个上午,台上只问过两个证人,一位来自加多利山的中介,另一位住在案发村屋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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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隔了七年还记得一笔钱,后一个隔了三年还记得一段声音。
中介说,2019年他带邝球看房,那套加多利山的房子后来成交六千多万,两个人在红磡码头的餐厅里坐下,邝球开口就要六百多万回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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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摆到庭上,比任何形容都直白,一个还没出钱的人,先算起了自己能从这笔买卖里抠走多少。
后面那些问题细得不像在问房子,穿的什么,那天天气怎样,当天还做过哪些事。
问得越细,越是在试记性,隔了七年还讲得清楚的人,说出来的话才立得住。
把这些听完,我忽然明白这场审的不只是那三天,还有那几年里每一次退让。
第二个证人是楼上那位邻居,两家之间只隔一层楼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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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那天先听见车停在楼下,接着是重物被推出来,落地时闷闷的一声。
三点多,锯东西的声音起来了,一直没停,他跟朋友通着电话,被吵得只能先放下。
换了是我住那栋楼,大概也会当成隔壁在拆柜子,村屋一带,这种声响从来不缺。
味道是后来的事,他闻到附近有东西在煮,索性叫了一份外卖。
我听到这里后背有点凉,东西要煮熟了,才会有味道飘出来。
下楼取餐的时候,他从那间屋的门口经过,屋里只有一个人。
那份外卖大概是那天下午,整条村子里最正常的一件事。
庭上放的那段监控里,一辆白车停稳,几个人从后座抬出一个箱子,落地那一下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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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声闷响透过喇叭传出来,很重,画面也一样清楚,只是看的人分不清谁是谁。
只是那时候,谁都还不知道镜头里在发生什么。
接着问下去,问题从那天挪到了这三年。
有人问他,“你当初跟警方讲,那股味道很奇怪,说不清像什么,现在你在庭上说像青红萝卜汤”。
这话问得很硬,它不问真假,只问这三年里,你看过多少关于这单案的报道。
一个人的鼻子记了三年,中间夹进几百条新闻,剩下的还有几分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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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这种问法,它不是在为难证人,是在提醒陪审团,记忆会被别人的话改写。
只是听到这里会闷,一个普通邻居认认真真记了三年的东西,也要被摆到秤上称一称。
说回那套房子,2019年买下的时候,写的是邝球的名字。
钱是蔡天凤出的,房子给前夫一家住,挂家翁的名,图的是省一笔印花税。
双方讲好的是口头约定,房子哪天卖了,钱回到她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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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她动了卖房的念头,还想另外给邝家找地方住。
就是这个念头,成了后面所有事的开头。
房子写别人的名,钱是自己出的,这种安排不算罕见,撑住它的只有一句信。
等到要收回来那天,一句信就撑不住了。
被告一方在庭上另有说法,指这套房子当年另有出资安排,两边各执一词。
谁出的钱,谁的房,这问题被翻来覆去问了很多遍,陪审团要自己掂量。
蔡天凤那年二十八岁,做时装,来往的都是体面场合,可她替前夫家安排的事,细到司机的工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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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邝港智是她的第一任丈夫,两个人十几岁就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
离婚以后她嫁给做米线生意的谭家,又添了两个孩子,前夫一家仍旧住在她买的房子里。
前夫的哥哥邝港杰后来成了她的司机,接送孩子,也接送她本人。
认识她的人讲过,她对前夫家一直很客气,孩子的事从不推,钱的事也不计较。
日子过成这样,说不清是心软还是念旧,反正门一直开着,钥匙一直在别人手里。
邝球那年六十五岁,退休之前做过警员,查案的路数怎么走,他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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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过这行的人做事,很少临时起意,买什么,租哪里,走哪条路,多半早就想好了。
那天上午她还在加多利山带人看房,跟客人介绍这栋楼一共六层。
这段画面后来在庭上播过,母亲坐在下面,一眼都没有抬。
2023年2月21日下午,她离开加多利山,上车去大埔接女儿,之后就没有再出现。
那天晚上家里人开始找人,电话打了一圈,听到的答复都是不用急,她会回来。
张燕花在庭上忍不住骂过,说这家人是吸血鬼,吸饱了也不肯松口。
三天以后,警方在大埔龙尾村一间村屋里找到了她,也找到了那两口汤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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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间村屋是2023年2月初才租下来的,动手之前,有人专门去看过那地方。
屋里还有电锯,有绞肉机,有铁锤,有胶箱,这些东西不是当天才出现在那里的。
前夫跑到东涌码头,正准备上船,被守在那里的警员截住,那是离港最快的一条水路。
这三年里,案子在裁判法院和高等法院之间来回转,一次提讯接一次押后。
从破门那天到开审,隔了三年零七个月,证物一件一件封好,人一个一个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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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二十一号,这单案在高等法院正式开审,三名被告站在被告栏里,没有一个人认罪。
三个人是前夫,前家翁,前大伯,控罪一项是谋杀,一项是阻止合法埋葬尸体。
审期排了四十五天,陪审团坐在一边,从头听到尾。
这一个多月里,证人一个接一个上台,母亲张燕花来了不止一次。
她讲女儿怎么花钱,怎么让步,讲到那套房子的时候,庭上安静得厉害。
现任丈夫谭方骏也坐上了证人席,讲两个人的旧事,讲到最后声音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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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还有个卖厨具的女店员上台,她说2023年2月8日,一个六十多岁的白发男人进了店。
那人在店里买了绞肉机,又拿了砧板,还要了一个汤煲,一共八千七百港元,顺口问了一句,这机器打不打碎头骨。
十三天以后,蔡天凤失踪。
这些天从庭上放出来的东西,一块一块拼起来,拼出的是一桩提前半个月就开始准备的案子。
那两口锅后来成了呈堂证物,一大一小,摆在炉台上。
我写这单案写过很多回,最忘不掉的不是那两口锅,是楼上那个人被吵断电话的那几秒。
他离真相只有一层楼板,中间隔着一层混凝土,也隔着一句大概在装修。
换成任何人,听见邻居家在锯东西,闻见饭菜香,都不会往最坏的地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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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叫麻木,这叫日子本来的样子,人得靠这点钝劲把每一天过下去。
所以我才觉得,今天坐在证人席上的这个人,讲的不是恐怖故事,是我们每个人都会做的那一下判断。
我猜那个下午会跟着他很久,久到他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
那几秒迟到三年才被认真听完,听完之后,谁也不好意思再说一句当时没听见。
案子还在审,判决还没下来,我只盼陪审团记住那一声闷响,和一个被吵断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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