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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文章里的有一句话,“因为这不便是代惠王朱成鍊夫人王氏等人上奏说的。”有朋友给我留言,关于夫人的用词,这位朋友有疑义,问不应该是王妃吗?
今天写写这个话题,关于明代嫁给亲王郡王的女子的称呼。
首先我先回复下这位朋友的疑问,上文那句话里的夫人,是《明孝宗实录》里的原文用词,“代惠王夫人王氏并枣强王长子成鑘,镇国将军成銴等奏:乐昌王署理代府事不便……”,我写的文章里,之所以用夫人,是有史料依据的。
然后再说一下,为什么这里不用王妃这个词。
其实我那篇文章后面也提到了。
在正德元年四月,《明武宗实录》的原文,“代王奏请进封祖母夫人王氏为代惠王次妃。”明廷也同意了,也就是说,到了正德元年四月,这时候,王氏才是代惠王次妃。
明代古籍里的夫人,和现代用词里的夫人,不能视为同一个意思,这一点也是需要先讲明白的。
从明初开始,嫁给明朝亲王郡王的女子,称呼上是有变化的。
根据《大明会典》里的记载。
“凡请封生母,洪武二十五年议准:王妃以下有所出者称夫人。”
洪武年间,当时的明朝宗室也没有这么多人,所以对于生母的请封策略,是比较宽松的,大凡王妃之下,有所出者,就可以请封夫人。
这一条可以明显看出来,夫人是在王妃之下。
其实明朝还有次妃,这在《明太祖实录》里可以看到。列举一条史料。
“甲子,遣吏部侍郎张度为正使,工部侍郎孙敏为副使,徵卫国公邓愈女为秦王次妃,不传制,不发册,不亲迎。”
在《明史》中也提到,“太祖之世,皇太子、皇子有二妃”。
明朝亲王郡王的王妃,是经过明廷册封的,次妃的规格,很明显是低于王妃的。这里的王妃,其实包括元妃和继妃。关于次妃和继妃的区别,后文再讲。
所以从明初来看,嫁给亲王郡王的女子,大概有元妃,继妃,次妃,夫人这四种称呼。
随着时间的流逝,明廷宗室里的人越来越多,明廷的财政压力也越来越大,供养宗室这么多人,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于是,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弘治四年定,亲王庶子受封,其母才能被请封为夫人,然后在弘治十三年制定的条令,提到了亲王妾媵生女者,不能援引生儿子的女子为例,被请封为夫人。
妾媵这个词,可以泛指侍妾。这样我们理解起来就比较通俗了。
从这个条文里,能看出来,这个妾媵,是比夫人低的。我的个人理解,夫人是一种封号,妾媵是没有封号的。
嘉靖四十三年题准,亲王的妾,她的儿子如果被册封为亲王,在嫡妃不存在的情况下,可以被请封为继妃,郡王的妾,也是需要在嫡妃不存在的情况下,可以被请封为次妃。
万历十年议准,亲王庶子袭封亲王,嫡母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生母许封次妃,但是不能滥请继妃。
郡王庶子袭封郡王,嫡母已经不存在,在请封生母的时候,只能请封其为次妃。
亲王庶子最初被封为郡王的人,生母只能被请封为夫人,不能被封为次妃。
关于这些请封,在《大明会典》里,说得比较详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详细看看这一卷。
继妃和次妃是有区别的。
从《明史·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卷里能看得比较清楚。
“凡亲王妃丧,御祭一坛,皇太后、中宫、东宫、公主各祭一坛,布政司委官开圹合葬。继妃、次妃祭礼同,其夫人则止御祭一坛,但造圹祔葬。”
继妃这个词,一般对应着元妃。有的王爷一生中,会遇到元妃早逝的情况,那样有的王爷会请明廷册封个继妃。
写到这儿,我想起来一个问题,关于朱允炆是不是朱标的嫡子的问题,这个问题讨论的关键点就是朱标的继妃吕氏,是不是嫡妃。
洪武四年,常遇春的女儿常氏被册封为皇太子妃,洪武十一年,皇太子妃常氏薨。
朱允炆的生母是吕氏,吕氏是太常寺卿吕本的女儿,在《明太祖实录》里提到,“本无子,其女皇太子妃。”这句话就说明,吕氏也是朱标的皇太子妃。
所以,朱允炆是朱标的嫡子。
我们现在能看到的这本《明太祖实录》,是永乐年间修订的。
朱棣靖难起兵夺取皇位,在朱允炆的身份问题上,永乐年间的官员在修订《明太祖实录》的时候,都没否定他是朱标的嫡子的身份。
《明史》里也提到,“永乐元年复称敬懿皇太子妃。”
从这些明廷中后期补充的条文来看,明朝中后期,明廷的亲王,郡王府里,嫁给亲王郡王的女子,大概能分为,元妃,继妃,次妃,夫人,妾。妾就是嫁给亲王郡王的女子中,没有封号的女子的统称了。
另外关于内助,根据《宗藩条例》里的规定。
“本部查得嘉靖二十八年十二月内,节奉明旨:今后郡王正妃故后,勿再准封继妃,事例止依选娶一人以为内助,以后凡有奏请者,俱照此例施行。“
内助作为嫁给郡王的女子的称谓,在明史上,出现的时间也是比较晚的。地位上,内助是在妾之上,因为《宗藩条例》里也说了,如果有成婚病故者,不分有无子女,但有妾媵,只能推举一妾进为内助。这个进字,说明内助地位在妾之上,但是又不能作为继妃。
关于嫁给明朝的亲王郡王的女子的称呼,其实比较复杂,有的是封号,有的只是一种称谓,不是封号。
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宗藩条例》。《宗藩条例》是明廷在嘉靖四十四年,颁布的专门管理宗室人员的条例。
另外关于选侍,按照《明宫彤史:明代宫廷女性》这本书写的,选侍并不是一个封号,只是一种称谓。在《明神宗实录》里,选侍也会形容为亲王的宫眷,例如,“福王选侍王氏,择于五月初九日安葬。“
关于选侍,能不能作为封号,其实有争议,我个人是倾向于,选侍不能作为封号,只是一个称谓。
以上仅仅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参考资料:
《大明会典》
《明太祖实录》
《明孝宗实录》
《明武宗实录》
《明史》
《宗藩条例》
《明宫彤史:明代宫廷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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