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依托综治中心纠纷分流机制,充分发挥多元化调解中心职能作用,成功高效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被告王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与原告隋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随某车辆受损、人身轻微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医疗费、车辆维修费、误工费等赔偿项目数额分歧较大,多次自行协商未果,矛盾逐步激化,原告隋某遂向永吉县综治中心求助。综治中心经研判后将案件分流至法院。
为高效化解涉民生纠纷,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纠纷解决周期,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调解员收到案件材料,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耐心梳理案件事实、厘清事故责任,逐项核对各项赔偿依据与标准。调解员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向双方释明交通事故相关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以及诉讼风险;另一方面立足情理,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处理矛盾。
经过细致沟通与多轮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消除分歧、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场履行全部赔偿款项,原告隋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主动放弃起诉,纠纷得以快速妥善化解。
交通事故纠纷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处理不及时极易引发次生矛盾。下一步,永吉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综治中心,深化与其他部门多元调解联动机制,做实做细纠纷源头治理,推动更多简单民事纠纷通过多元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责编 姜岸松 实习生 闫鹏屹
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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