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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阳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持续十余年、反复僵持未彻底化解的邻里排除妨害纠纷。承办法官没有简单机械办案,而是把当事人的烦心事当成自己的心事来办,耐心解开双方多年心结,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十年心结:一扇门、一堵墙、一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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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胡某与被告梁某系多年邻居。梁某长期在涉案院落增设设施、堆放物品,双方邻里矛盾逐年累积、不断激化,多年来一直未能妥善化解。
一扇防盗门、一段墙体、一处顶棚、堆放的物品……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却成了两家多年解不开的“堵心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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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把法讲清,把情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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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充分认识到该案矛盾时间长、积怨深、对立情绪大、历史遗留问题复杂的特点。承办法官反复提醒自己:如果这是我家的事,我希望法官怎么处理?一纸判决也许不难,难的是把十年的心结真正解开。若只就案办案,墙今天拆了,怨气明天还可能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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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承办法官坚持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多次耐心组织双方沟通调解。调解中,法官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翻到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官没有只念条文,而是结合案件事实,细致释明法律规定,厘清双方权利边界,明确私自占用、搭建、妨害他人权益的法律后果;同时立足邻里乡情情理,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劝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和睦相处。
一次次沟通、一轮轮调解,法官既讲法理,也讲情理,让双方把憋了多年的话说出来,把各自的理摆出来,把法律的边界弄明白。
案结事了:拆掉的是墙,修复的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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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专业、公正、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步放下多年隔阂,消除对立情绪,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承诺按期拆除院内增设的防盗门、墙体、顶棚,并搬离全部私人物品,彻底排除妨害。
至此,一起十余年的邻里矛盾,在法官的精心调处下圆满化解,有效修复了邻里关系,真正做到了定分止争、息事宁人。
供 稿 | 高沙东 高 欢
编 辑 | 尤乙焱
责 编 | 张陌桐
初 审 | 宋沅霖
审 核 | 郭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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