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正在吃油泼面,“人菜瘾大”手游爱好者剪辑发了我一篇稿子,嘱咐我看完。我大概扫了一眼,是个游戏测评的。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玩游戏只玩非常复古的单机游戏,2010年之后的游戏我都很少玩。
我说我不感兴趣。
她说:“你先看完,我觉得稿子好像有点问题。”
学新闻的她竟然能说出这种话,也是难得。
看完我也觉得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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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日报》测评报告
这是《消费日报》做的一个测评报告,是关于手游未成年人保护这方面的。
媒体作为独立第三方搞个测评发个报告是件很正常的事儿。但我个人觉得,测评也要遵循新闻操作的基本原则,比如独立、客观、平衡、不片面、不先入为主。
剪辑让我展开讲讲,我索性就写篇稿子吧,借这个测评,再跟大家絮叨絮叨这些在流量时代几乎百无一用的新闻原则。
这是个机构媒体式微、新闻原则一败涂地的年代,作为一个无良自媒体,不揣冒昧地去讨论什么新闻原则,跟神经病没有太大区别。毕竟,在流量面前,那些新闻教科书上的原则,没有任何招架之力。
但那些原则,从来都不是用来搏流量的。但你在流量的高速公路上风驰电掣的时候,这些鬼原则,是系在你身上的安全带。
稿子我贴在这里,你们可以看看。
检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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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报告看下来,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太像个广告了。
新闻机构当然可以接广告了,软广也可以,任何新闻机构都是靠广告活着的。
但广告就是广告,你得标注成广告,不能当成新闻发出来。以前,传统媒体的新闻采编和广告部门是有防火墙的,广告不能干预新闻报道。但现在,绝大多数新闻机构都出现了新闻配合采编的现象。
考虑到惨淡的行业形势,我也理解。
但还是要有个度的。
我觉得拿媒体公信力背书的测评报告和排行榜,是不能有广告植入的。自媒体其实也一样,但好像很多人并不这么认为。
我以《消费日报》的这个测评来举例。
整个报告里,某排名第一的游戏,出现了26次,只要是正面举例,这个游戏肯定没跑。
但有些讴歌,略近谄媚。
比如第四部分的第一个小标题“AI技术助力二次认证”,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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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截图
读者可能看不出来,像我们这些老油条一看就知道,这接近广告通稿的语言。
报告里到处都是对某两款游戏的表扬。
比如,在批评了《汤姆猫跑酷》、《保卫萝卜》、《长安幻想》等游戏在广告植入和未成年人社交防护方面的问题之后,后面马上就是对某游戏“宝宝蛋”模式和另一款游戏“方块守护模式”的大篇幅表扬。
这两款游戏都是同一家公司的,在榜单中排名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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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截图
在第五部分的第1个小标题下也是如此,小标题本身就有点“广告味儿”。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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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截图
其实像未成年人保护平台这种,主流的游戏厂商都有,一般都有很显眼的入口。这是剪辑说的,你们自己也可以看看自己玩的游戏里有没有。但报告里,并不提这是行业普遍现象,坚持抠字眼式地用了“只有”这俩字。
还有,就是提到未成年人退费时,原文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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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截图
举例依然是那个反复出现的名字。
但负面举例,就看不到熟悉的名字了。
比如,在买卖账号这部分,报告原文说:
近年来,未成年人防沉迷举措不断更新的同时,倒卖无需实名认证的“过审”账号的买卖也愈发猖獗。例如,淘宝上的QQ号售卖服务。为了更深入地了解相关问题,测评小组以玩游戏的由头与淘宝上的商家取得了联系,并购买了QQ号用于测试。
通过验证发现,未成年人用购买来的QQ号登录游戏时,可以通过原号主(成年人)的实名信息绕过实名认证环节。
后面详细讲了这个过程。
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系统是行业共性问题,你随便一搜就能看到,那个反复出现的正面案例,也有同样的问题。
比如中国青年网的这篇报道,孩子利用手机账号一键登录,就可以绕过防沉迷系统,还误充值了近40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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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网报道
报道中还指出:
仅2023年1月以来,浙江省反诈中心、张家港市公安局、扬州警方、玉环公安、禄丰警方、玉溪警方、十师北屯市公安、平安东乌、松阳警方、平安汝州、淮安网警、晋宁公安、中山微警通、吴兴公安、平安大埔、阳新公安、平安莫旗、盐城大丰公安微警务、平安密云、麻阳警务动态、平安中站、平安驻马店等数以十计的公安、政法系统政务账号也都通报了与《蛋仔派对》相关的涉未成年人诈骗案件——这其中不乏高额案例——2023年6月,“东莞市公安局”公众号公布了一则网络诈骗案,一名13岁的未成年玩家被诱骗36万余元;扬州日报2023年5月报道,扬州广陵区一15岁玩家被骗7.9万元。上述案例中的未成年玩家均在《蛋仔派对》中被骗子以“添加好友免费领取游戏皮肤”诱惑,一步步落入诈骗圈套。
我不是指责人家这款游戏,我想说的是,很多问题是普遍存在的,并不是哪家独有的。你不能成绩都是这家的,问题都是别家的。大家生存的环境都差不多,违法犯罪分子不会只针对某一家的游戏犯罪,碰到媒体宣传的正面典型就绕开。这怎么可能呢?他们要是这么有觉悟,还违啥法犯啥罪呢?
肯定是哪个游戏火、玩的人多,他们就去哪个游戏。
2
说多了,我这篇文章想回答剪辑的疑惑:
媒体发布的看似独立、客观、第三方的测评和排名,可不可以进行广告植入,甚至本身就是一个软广告呢?
剪辑特意让我声明,我并不是说《消费日报》的这个报告是广告,我只是讨论这个话题。
确实不能说人家这个报告就是广告,我前面只是说有广告嫌疑。我也不是胡说,除了遣词造句和内容安排上有“广告味儿”之外,也是有一点客观证据的。
比如,另外一家媒体就转载了这篇报告的部分内容,文章的最后标注了“推广”二字,就是明确说以上内容是广告。在这点上,就挺了不起的。虽然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注意到最后的这个“推广”,但人家标注了,就表明了一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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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截图
还有一个很边缘的旁证。
你去《消费日报》微博这条新闻下边看一看,有很多疑似水军的账号发了很多整齐划一的夸某游戏的评论。
正常的新闻报道,是用不上这个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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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微博
我个人认为,广告不能采用榜单和测评报告的方式进行呈现,尤其是你不明确说明这个东西是广告的情况下。
即使你说明,也不能这么搞。
我知道,在现在的环境下,媒体尤其是传统媒体,挣钱真不容易,每家报社都是在挣扎求生。进行商业广告上的一些创新,无可厚非。
但商业广告上的创新,不能以模糊广告和新闻报道的边界为代价,不能以透支媒体的公信力为代价。无论什么时候,一家媒体的立身之本是新闻,如果没有新闻报道本身带来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人家谁找你投广告呢?以牺牲公信力为代价的广告,无异于饮鸩止渴。
我不是新闻专业出身的,只是机缘巧合地干了十年的记者。职业生涯的后半段,还主要在流量世界里混。我也不知道现在的新闻教科书里是咋写的,但我总觉得,有些东西是可以探讨的,但有些东西是要有底线共识的。
比如,广告和新闻之间有一道防火墙,这应该是共识和底线,而不是可以探讨的东西。
当然,现在讨论这个特别不合时宜,毕竟,时代的潮流就是这个界限在逐渐模糊。所以,我也不知道讨论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到底有没有意义。
但我特别喜欢孟子的一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也喜欢文天祥《正气歌》里那句“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新闻从来都是易碎品、奢侈品,在整个行业都特别艰难的时候,我们更加要守护那些晦暗不明但特别值得守护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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