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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大洼法庭
成功调解一起因衣物洗护引发的
服务合同纠纷
承办法官坚持
“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
耐心释法明理
化解双方对立情绪
促成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
并履行完毕
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10日,原告于某将衣物送至被告王某经营的某洗衣店进行清洗,并支付洗衣费。衣物送洗后,被告于4月14日晚告知于某衣物损坏、无法清洗,称收件时即为如此。于某要求调取监控,监控显示被告收件检查无误。衣物在店内放置34天后王某才告知于某,并直接告知于某取走衣物,不予清洗。于某遂向12315平台投诉,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未能达成一致,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于某退还洗衣费并赔偿衣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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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胡萌敏锐察觉到,该案标的额虽小,但双方因沟通不畅已积累了较深的心结,若简单判决,不仅难以真正化解矛盾,还可能激化对立情绪。为此,胡萌决定将调解重心前移,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起初,于某情绪激动,认为衣物受损且于某态度消极,坚持要求全额赔偿;王某则对衣物受损原因及赔偿金额心存疑虑,双方各执一词,现场气氛一度紧张。面对僵局,法官没有急于推进程序,而是先平复双方情绪,从情理入手,引导双方回顾交易过程,厘清责任边界。
胡萌结合监控视频及衣物实际状况,向双方详细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服务合同履行及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帮助双方对责任划分形成合理预期。在此基础上,胡萌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倾听双方的真实想法,寻找利益平衡点,并适时提出折中方案供双方参考。经过胡萌耐心细致地疏导与反复沟通,双方逐渐放下成见,理性看待纠纷,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场履行赔偿款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一件洗衣小事, 连着营商大局。下一步,宁江法院将持续坚持小案快审、快办,平等保护消费者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为辖区小微业态营造稳定公平的经营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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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江法院
初审:张加新
复审:龙 涤
终审:李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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